統一發票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即不能發給,例如:
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月6日至7月5日。
3、4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6月6日至9月5日。
5、6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8月6日至11月5日。
7、8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0月6日至次年1月5日。
9、10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2月6日至次年3月5日。
11、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次年2月6日至5月5日。
但領獎期限的最後一天,適逢星期六、星期日、例假或國定假日,則可以順延一天給獎。
統一發票開獎時間
1,2月份 | 03月25日 13:30(五) | 2022-04-06~2022-07-05 |
3,4月份 | 05月25日 13:30(三) | 2022-06-06~2022-09-05 |
5,6月份 | 07月25日 13:30(一) | 2022-08-06~2022-11-07 |
7,8月份 | 09月25日 12:30(日) | 2022-10-06~2023-01-05 |
9,10月份 | 11月25日 13:30(五) | 2022-12-06~2023-03-06 |
11,12月份 | 01月25日 13:30(三) | 2023-02-06~2023-05-05 |
統一發票開獎節目自本(103)年1月25日起改在東森財經新聞臺播出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每單月25日下午1時30分由財政部印刷廠製播之「統一發票開獎節目」,因該廠重新公開招標,自本(103)年1月25日起改在東森財經新聞臺頻道播出,播出時段仍為下午1時30分至50分,如逢星期例假日,播出時段調整為中午12時30分至50分。
該署說明,預定於本(103)年1月25日開出102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之開獎節目,因適逢星期六,播出時間為當日中午12時30分在東森財經新聞臺播出。本次(102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將開出特別獎、特獎號碼各1組、頭獎至六獎號碼3組及增開六獎號碼2組,並開出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2,000組,歡迎民眾準時收看。
該署進一步指出,為鼓勵民眾多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落實節能減紙愛地球,自103年1-2月期統一發票起,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開獎組數將由2,000組調增為3,000組,每組中獎獎金均為新臺幣2,000元,該署呼籲民眾購物消費要記得使用手機條碼、悠遊卡、icash卡、會員卡等載具儲存電子發票,以免錯失中獎機會;民眾如欲將發票捐贈給社福團體,可告知或洽收銀員提供該社福團體的愛心碼捐贈電子發票,讓愛心加碼。
統一發票開獎節目自本(103)年1月25日起改在東森財經新聞臺57台播出
播出時段仍為下午1時30分至50分,如逢星期例假日,播出時段調整為中午12時30分至50分。
資料來源財政部://invoice.etax.nat.gov.tw/index.html
統一發票實體通路兌獎據點
獎別 | 據點 | 服務時間 |
全部獎別 | 第一銀行 點此查詢 | 於營業時間內兌換 |
二獎以下獎別 | 信用合作社 點此查詢 | 於營業時間內兌換 |
五獎 | 統一超商 | 每日9時起至營業時間結束止(最晚至23時止), 可選擇兌換現金、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金。 其餘營業時間僅可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金。 |
領獎注意事項
1.領獎期間自107年12月06日起至108年03月0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之證照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收執聯,依代發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2.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四獎(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
6.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
7.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
8.兌獎若有疑義,請洽客服專線:4128282(手機請撥:02-4128282),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網址://invoice.etax.nat.gov.tw/)、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網站(網址://www.fisc.com.tw/tc/news/Detail.aspx)查詢。
9.財政部兌獎APP下載:Android系統(網址://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tw.gov.invoice)或ios系統(網址://itunes.apple.com/us/app/...)。
10.本期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號碼,公告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invoice.etax.nat.gov.tw/
統一發票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即不能發給,例如:
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月6日至7月5日。
3、4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6月6日至9月5日。
5、6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8月6日至11月5日。
7、8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0月6日至次年1月5日。
9、10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2月6日至次年3月5日。
11、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次年2月6日至5月5日。
但領獎期限的最後一天,適逢星期六、星期日、例假或國定假日,則可以順延一天給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