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屆金曲獎由行政院新聞局於2000年主辦,本屆設有25個獎項,共有86家唱片公司,292張專輯,2,397件作品報名角逐。[1][2] 新聞局於3月23日公布入圍名單,TVBS-G於4月28日製播頒獎典禮。 獎項異動[编辑]本屆金曲獎於1999年12月截止報名,本屆起恢復頒發流行音樂作品類「最佳音樂錄影帶獎」及「最佳編曲人獎」兩獎項,新增非流行音樂作品類「最佳宗教音樂專輯獎」,並刪除「最佳口語說講唱片獎」。[3] 部份獎項名稱也稍作更動,包括「最佳演唱組獎」更名為「最佳演唱團體獎」;「最佳兒童樂曲故事唱片獎」更名為「最佳兒童樂曲專輯獎」等。 頒獎典禮[编辑]頒獎典禮於4月28日在國父紀念館舉行,TVBS-G、年代生活產經台、飛碟電台晚間7點起同步實況轉播。[4] 本屆典禮由張小燕、陶晶瑩主持,曾寶儀、柳翰雅主持星光大道,為宣傳反盜版的訴求,TVBS特別設計「銀絲帶」提供給典禮與會者在禮服上配帶。[5] 當晚表演節目除主持人的開場歌舞,另有郭富城、蘇永康、順子及入圍最佳演唱團體獎的四組樂團演出。 入圍暨得獎名單[编辑]以表示得獎者 流行音樂作品類[编辑]出版獎[编辑]最佳流行音樂演唱專輯獎[编辑]
最佳流行音樂演奏專輯獎[编辑]
最佳音樂錄影帶獎[编辑]
個人獎[编辑]最佳作曲人獎[编辑]
最佳作詞人獎[编辑]
最佳編曲人獎[编辑]
最佳專輯製作人獎[编辑]
最佳國語男演唱人獎[编辑]
最佳方言男演唱人獎[编辑]
最佳國語女演唱人獎[编辑]
最佳方言女演唱人獎[编辑]
最佳演唱團體獎[编辑]
最佳新人獎[编辑]
非流行音樂作品類[编辑]出版獎[编辑]最佳古典音樂專輯獎[编辑]
最佳民族樂曲專輯獎[编辑]
最佳民俗曲藝專輯獎[编辑]
最佳地方戲劇專輯獎[编辑]
最佳兒童樂曲專輯獎[编辑]
最佳宗教音樂專輯獎[编辑]
個人獎[编辑]最佳作曲人獎[编辑]
最佳作詞人獎[编辑]
最佳專輯製作人獎[编辑]
最佳演唱人獎[编辑]
最佳演奏人獎[编辑]
特別貢獻獎[编辑]
評審名單[编辑]總召集人兼流行音樂類組召集人:彭廣林[1] 資格初審委員: 流行音樂類組評審委員: 音樂錄影帶評審委員: 非流行音樂類組評審委員: 參考資料[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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