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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外國人如何辦理為處理國內不動產買賣、贈與及抵押等之授權書?授權書的效期多久?發布日期:106-08-07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33755
外國人地權業務依據土地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外國人及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業務 一、外國人取得或移轉不動產◎法令依據 ◎辦理程序 ◎應備文件 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 二、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法令依據 ◎應備文件
篇名 出售不動產給外國人之土地登記應備文件,曾榮耀老師 內文 各位同學好 今日專欄討論有關出售給外國人之土地登記應備文件。 舉例: (一)登記申請書,依公定格式填寫,且申請書備註欄記明「本案土地用途為土地法第19條第1項第○款;使用目的為□□。」 (二)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土地、建物買賣移轉契約書,依公定格式填寫。 (三)甲的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
(五)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外國人移轉應附文件及注意事項 詳細內容: 外國人(或外國法人)取得(或出賣)不動產,得由申請人逕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應檢附文件及流 程分述如下:
最後更新日期:106-03-21 瀏覽人次:4430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