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期末評價

會計17-05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本概念

依合約按期收取固定金額,做為回收投資的本金及利息。

期末衡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公允價值

變動

不認列。

交易成本

購入

列入投資成本。

出售

併入處分損益,視為淨售價的減少。

處分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

減損損失

減損金額=攤銷後成本—可回收金額

可回收金額: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

減損損失:認列為當期損益

迴轉利益:若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認列為當期損益。

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

借: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交易成本)

貸:現 金

利息收入

借:現 金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折價攤銷)

貸:利息收入(營業外收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溢價攤銷)

處分

(出售)

1.同利息收入調整分錄

2.處分收現

借:現 金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

貸: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金融資產利益)

減損

借:減損損失

貸:累計減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借:累計減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貸:減損迴轉利益(營業外收入)

財務報表

之表達

資產負債表

資產

流動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12個月內即將到期)

非流動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綜合損益表

營業外收入

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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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17-03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本概念 持有被投資公司股份小於 20% ,無重大影響力,非持有供交易,係為獲取其他經營利益策略,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期末衡量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的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變動 公允價值變動數,列入其他綜合損益。 交易成本 購入 列入投資成本。 出售 從現金及公允價值中扣除,併入其他綜合損益,不認列費損。 股利 現金股利 原則:列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例外:明顯為投資成本之回收,屬於 清算股利 ,貸記該金融資產,成本減少。 股票股利 不作分錄,記錄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處分損益 無損益。 減損損失 已按公允價值衡量,不必評估。 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 借: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公允價值+交易成本 ) 貸:現 金 現金股利 借: 現 金 貸:股利收入 ( 營業外收入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清算股利 ) 股票股利 不作分錄, 僅記錄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後續衡量 ( 評價調整 ) 上漲:公允價值>帳面金額 借: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貸: 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損益 下跌:公允價值<帳面金額 借: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損益 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期末結帳 將其他綜合損益結轉其他權益 借:

會計17-0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本概念 持有被投資公司股份小於 20% ,無重大影響力,持有供交易,採用公允價值法衡量,公允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期末衡量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的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變動 公允價值變動數,列入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交易成本 購入 列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手續費支出 。 出售 列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手續費支出 或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 。 股利 現金股利 一律列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股票股利 不作分錄,記錄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處分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 減損損失 已按公允價值衡量,不必評估。 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 借: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以 公允價值入帳 ) 手續費支出 ( 營業費用 ) 貸:現 金 現金股利 借:現 金 貸:股利收入 ( 營業外收入 ) 股票股利 不作分錄 ,僅記錄收到的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後續衡量 ( 評價調整 ) 上漲:公允價值>帳面金額 借: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 營業外收入 ) 下跌:公允價值<帳面金額 借: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 營業外支出 ) 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處分 ( 出售 ) 1. 同期末評價調整分錄,將處分部分調整為公允價值 2. 處分收現 借:現 金 手續費支出 (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 )

會計17-04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基本 概念 原始投資依成本認列,並依照對被投資單位權益份額的變動而調整帳面金額,期末認列投資損益。 適用 狀況 表決權比例 對被投資公司影響力 會計項目 會計處理方法 20%~50% 投資關聯企業 ( 重大影響 ) 合資 ( 聯合控制 ) ( 除非有反證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權益法 > 50% 或< 50% 但有控制能力 投資子公司 ( 控制能力 ) ( 除非有反證 ) 權益法 合併財務報告 會計 處理 交易事項 分錄 處理 原始認列 借: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貸:現 金 成本=購買價格+交易成本 現金股利 借:現 金 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一律視為投資成本的收回 ( 清算股利 ) 股票股利 不作分錄 記錄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期末評價 不作分錄 不需按公允價值評價 被投資公司發生淨利 借: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份額 按加權平均持股比例認列損益份額 ( 註 1) ,增加投資帳戶的帳面金額。 被投資公司發生淨損 借: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份額 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按加權平均持股比例認列損益份額 ( 註 1) ,減少投資帳戶的帳面金額。 被投資公司其他綜合損益變動 其他綜合損益變動為貸餘: 借: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按加權平均持股比例認列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