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交易監控情境調查處理原則safe

如何識別可疑交易?

設立一個能有效地識別可疑金融活動的系統,可防止你和你的機構、企業或行業捲入恐怖分子的融資活動及清洗黑錢的罪行。『SAFE』方法可幫助你履行法律的規定及培訓員工,請考慮採用。

聯合財富情報組在審查以往接獲可疑交易的報告中,發現許多舉報的機構都沒有採取如上述建議的措施,而僅在識別到一項可疑活動的指標後便即時舉報;換言之,他們只採取該套方法的步驟(1),而忽略其餘(2)、(3)和(4)等步驟,導致可疑交易報告的素質未如理想。

有系統地識別可疑交易的四個步驟將會逐一在下文詳細討論。

  • Screen: 識別一項或以上可疑交易的指標
  • Ask: 向客戶作出恰當的提問
  • Find: 翻查客戶的已知紀錄,以判斷客戶應否如金融機構所預期一樣會從事該宗看來是可疑交易的活動
  • Evaluate: 客戶的交易是否可疑?

何時須就可疑交易作出舉報?

法例規定,任何人如知道或懷疑任何財產屬販毒或罪行的得益,或屬恐怖分子所擁有;或曾在與販毒、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或擬在與販毒、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他╱她必須盡快將其所知悉或感到懷疑的交易內容,向獲授權人員(即聯合財富情報組人員)報告。


怎樣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

請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遞交可疑交易報告:

如要經可疑交易報告管理系統舉報,請填寫 申請表 及交回聯合財富情報組(傳真 – 傳真號碼:(852) 2529 4013或 電郵 – 電郵地址). 如需進一步的資料,請聯絡聯合財富情報組人員。


舉報內容?

可疑交易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以下資料:

  • 涉及可疑交易的人士的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或護照號碼、出生日期、地址、電話及銀行帳戶號碼等)或公司的資料;

  • 可疑的金融活動詳情;

  • 有關交易可疑的原因 – 當中出現了哪些可疑交易指標?

  • 客戶被問及有關交易的詳情時所作的解釋(如有的話)。

為確保可疑交易報告內的資料完備,可疑交易的舉報者可填寫一個標準設計的表格。請按這裏下載表格副本。


下載

  • 下載舉報可疑交易報告表格副本
    請於填寫表格後單擊位於表格右上角的’Check’鍵以確保資料齊備。為確保填寫好的表格能獲盡快處理, 請將已填寫之表格發送至電郵

這個頁面的主要內容

法定要求

根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任何人如知悉或懷疑任何財產屬犯毒或可公訴罪行的得益,或屬恐怖分子所擁有,必須在合理範圍內盡快向香港警方的聯合財富情報組作出披露。此責任適用於任何人,包括公司及公司的每名高級人員。任何人如沒有就其所知悉或懷疑的交易內容作出舉報,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及監禁。

採用「SAFE」方法

實行一套有效及系統性的方法識別可疑交易會保障你及你的公司,免於被牽涉入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在適用的情況下,你可採用由聯合財富情報組所建議的「SAFE」方法,以識別及舉報可疑交易。「SAFE」方法的四大步驟為:

  • Screen:檢查有關帳戶以識別可疑交易的指標

  • Ask:向客戶作出恰當的提問

  • Find:翻查客戶的已知紀錄

  • Evaluate: 評估上述資料

有關「SAFE」的詳請,請瀏覽聯合財富情報組的網頁(www.jfiu.gov.hk)。

如何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請盡可能使用舉報可疑交易的標準表格,或使用電子報告系統,即「可疑交易報告管理系統」(簡稱「STREAMS」),提交可疑交易報告。有關舉報方法的詳情及建議,請瀏覽聯合財富情報組的網頁(www.jfiu.gov.hk)。

在「SAFE 方法」下可用以識別可疑交易的指標的例子

客戶

  • 客戶的企業架構複雜及/或由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實體組成。

  • 客戶的實益擁有權不清晰。

  • 客戶或客戶的實益擁有人屬政治人物。
  • 客戶是來自高風險的司法管轄區。

  • 客戶與香港沒有已知的連繫。

交易

  • 經由第三方付款或使用銀行本票或其他不尋常的方式付款。

  • 已支付或獲得的款項與客戶的業務無關。

  • 在沒有明顯正當的業務、經濟或其他方面的理由的情況下,使用離岸銀行帳戶。
  • 客戶的交易異常頻密。

  • 與交易有關的物業的價值被異乎尋常地高估或低估。

  • 交易是與沒有關連的一方進行或與位於沒有關連的司法管轄區的一方進行。

進一步查詢所揭露的事宜

  • 與公開來源的資料或可供使用的商業資料庫核對後,發現有關客戶不利的資料。

  • 客戶未能就有關物業披露其特殊角色/關係/擁有權的資料。

  • 客戶拒絕或不願意回答問題,或其答覆並不令人信服。
  • 客戶拒絕或不願意提供證明文件。

對客戶及交易作出評估

  • 客戶所提供的資料與手頭上的相關客戶或交易紀錄不符。

  • 無法核實客戶所提供的資料。

  • 客戶不大了解交易的詳情或性質。

常見問題

可疑交易

   
法例規定,任何人如知道或懷疑任何財產屬販毒或罪行的得益,或屬恐怖分子所擁有;或曾在與販毒、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或擬在與販毒、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他╱她必須盡快將其所知悉或感到懷疑的交易內容,向獲授權人員報告。儘管聯合財富情報組不再處理有關匯款代理人和貨幣兌換商的登記事宜,你仍然需要依法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可疑交易。

如何識別可疑交易?
設立一個能有效地識別可疑金融活動的系統,可防止你和你的機構、企業或行業捲入恐怖分子的融資活動及清洗黑錢的罪行。香港海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 (金錢服務經營者適用) (2012年7月)"第7.12段提出「SAFE」方法可幫助你履行法律的規定及培訓員工,請考慮採用。聯合財富情報組在審查以往接獲可疑交易的報告中,發現許多舉報的機構都沒有採取如上述建議的措施,而僅在識別到一項可疑活動的指標後便即時舉報;換言之,他們只採取該套方法的步驟(1),而忽略其餘(2)、(3)和(4)等步驟,導致可疑交易報告的素質未如理想。

   
問1: 何時須就可疑交易作出舉報?
答1: 法例規定,任何人如知道或懷疑任何財產屬販毒或罪行的得益,或屬恐怖分子所擁有;或曾在與販毒、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或擬在與販毒、罪行或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情況下使用,他/她必須盡快將其所知悉或感到懷疑的交易內容,向獲授權人員 (即聯合財富情報組人員) 報告。
   
問2: 甚麼是「SAFE」方法?
答2: 聯合財富情報組推薦的「SAFE」方法是一個既有效,又有系統的方法,用以識別可疑的金融活動,當中包括以下四個步驟:
(一) 步驟1 審查帳戶,以識別一項或以上可疑活動的指標
(二) 步驟2 向客戶作出恰當的提問
(三) 步驟3 翻查客戶的已知紀錄,以判斷客戶應否如金融機構所預期一樣會從事該宗看來是可疑交易的活動
(四) 步驟4 評估所有以上資料:交易是否可疑?
   
問3: 在匯款及貨幣兌換交易中,有甚麼可疑交易指標供參考?
答3: 部分常見的紅旗指標列載如下:
(一) 由個人或公司作出不尋常的巨額現金交易,其顯然的業務活動可正常地透過支票及其他金融工具進行;
(二) 在沒有明顯原因的情況下大量增加個人或業務的交易,尤其是當這等交易涉及在短時間內從戶口轉出以及/或轉往與客戶不尋常聯繫的目的地;
(三) 客戶以多項較小額交易兌換或滙寄現金,從而使每項交易不顯眼,但各項交易總額則超出稅項的起徵點;
(四) 客戶試圖以大量低面值鈔票兌換較高面值的鈔票;
(五) 在進行交易時不願意提供一般的資料,或只提供最低限度或明顯虛構的資料;
(六) 客戶看起來是在同一地區就多個不同的業務進行交易;
(七) 大量客戶向同一受益人轉帳款項,但沒有提供充分解釋;
(八) 結構性轉帳 – 轉帳分拆為一連串較小額的轉帳,以避免保存記錄以及客戶證明規定;
(九) 以離岸公司的名義進行交易,涉及款項的結構性流動;
(十) 交易與客戶的日常業務或明顯的手法不符,並且沒有令人滿意的解釋;
(十一) 客戶向通常與毒品的製造、處理或銷售相關的國家;或恐怖分子融資活動的風險為高的國家作出定期及/或未能清楚辨識為真正交易的巨額付款,或從該些國家接收定期及/或巨額付款;
(十二) 同一客戶作出頻密的旅行支票、外地滙票兌換;
(十三) 客戶接收多項轉帳,但每項轉帳均低於滙款國家的報告/證明規定;
(十四) 客戶與避稅天堂之間的轉帳往來,尤其是當沒有明顯的 業務原因解釋這等轉帳,或這等轉帳與客戶的業務或表面的背景並不相符。
   
問4: 怎樣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可疑交易?
答4: 網上舉報 – 聯合財富情報組可疑交易報告管理系統網上舉報表格
電郵 –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
傳真 – 傳真號碼:(852) 2529 4013
郵遞 – 請寄往香港郵政總局信箱6555號聯合財富情報組收
電話 – (852) 2866 3366 或 (852) 2860 3413 (只限於辦公時間內提供緊急報告之用)
   
問5: 舉報可疑交易內容?
答5: 可疑交易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以下資料:
(一) 涉及可疑交易的人士的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或護照號碼、出生日期、地址、電話及銀行帳戶號碼等)或公司的資料;
(二) 可疑的金融活動詳情;
(三) 有關交易可疑的原因 – 當中出現了哪些可疑交易指標?
(四) 客戶被問及有關交易的詳情時所作的解釋(如有的話)。
為確保可疑交易報告內的資料完備,請按這裏下載表格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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