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第6項公告「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轄區內特殊需要,增訂其他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茲就執行機關現行回收項目與注意事項彙整如下,排出方式仍需依執行機關(環保局、鄉鎮市公所清潔隊)規定為準。
註: *表依各縣市自行公告回收項目為準。 |
環保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第6項公告「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轄區內特殊需要,增訂其他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茲就執行機關現行回收項目與注意事項彙整如下,排出方式仍需依執行機關(環保局、鄉鎮市公所清潔隊)規定為準。
註: *表依各縣市自行公告回收項目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