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法規資料係收錄相關機關網站或政府公報公開資料製作,實際仍以各機關公(發)布內容為準。 地址:11601 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一號 TEL:886-2-82366000 FAX:866-2-82366100 Address:No.1, Shiyuan Rd., Wenshan Dist., Taipei City 11601, Taiwan (R.O.C.) 自100年12月30日起累積瀏覽人次:33473916 行政院 函 一、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於111年1月28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 二、檢送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如附件,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三、111年度各機關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在每點新臺幣(以下同)129.7元範圍內,得自行核定支給;至原經本院專案核定每點在124.7元以上者,111年度得在每點增加5元之範圍內,由各主管機關核定調增,並副知本院人事行政總處。 附件下載: (111年度)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pdf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pdf 支給要點附表1-政務人員給與表.pdf 支給要點附表2-公務人員俸額表.pdf 支給要點附表3-雇員薪額表.pdf 支給要點附表4-技工工友工餉表.pdf 支給要點附表5-公務人員主管職務加給表.pdf 支給要點附表6-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pdf 支給要點附表7-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pdf 支給要點附表8-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pdf 支給要點附表9-子女教育補助表.pdf 單位:給與福利處
111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4%案111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4%案,業經行政院111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核定,溯自同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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