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一般來說,公務員年屆指定的正常退休年齡便須退休。這政策目的是令公務員隊伍不斷加入新血,並使較年青的人員對本身的職業前途抱有期望。 香港退休金法例規定,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的公務員在舊退休金計劃和新退休金計劃下的正常退休年齡分別為55歲及60歲。退休金法例亦規定,紀律部隊人員在新退休金計劃下的訂明退休年齡為55歲或57歲。至於可享公務員公積金福利的人員,適用的退休年齡如下:
根據適用的安排及在符合有關準則下,達正常╱訂明退休年齡的人員可獲考慮繼續受僱。 有關人員退休時,將會享有退休金法例規定或其受聘條款所指定的退休福利。在2000年6月1日前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的公務員退休時,可按所屬退休金計劃獲發退休金。 其他並非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的公務員,包括於2000年6月1日或以後按新試用╱合約條款受聘的人員,將獲《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的強積金供款(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獲豁免的人員除外)。至於按新長期聘用條款受聘的人員,他們可加入公務員公積金計劃,從而獲得有關的福利。
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符合自願退休條件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第88條規定,各機關申請自願退休、屆齡退休人員,應填造申請書表並檢齊有關證明文件,由服務機關於退休生效日前一日至前3個月間,送達審定機關審定。 同法施行細則第42條第1項規定,各機關自願退休、屆齡退休或命令退休人員,應填具退休事實表,檢同本人二吋正面半身相片一張、退撫新制實施前未經銓敘審定或登記之任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由服務機關彙送審定機關審定。準此,公務人員申請自願退休,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由服務機關依上開規定彙轉銓敘部;銓敘部則就其是否符合退休法規定予以准駁。 國立清華大學公務人員辦理退休之應行注意事項: 請下載並詳閱下方PDF檔相關法規 @辦理退休手續 一、簽請退休(屆齡退休人員不需辦理此程序) 退休生效日前4個月開始作業,簽內含退休日期及退休原因,陳送二級主管、一級主管、校長同意,並加會人事室。 二、準備退休表件資料送人事室 1.退休事實表3份 (請提供以下2-10項,由人事室繕打後提供給您簽名) 2.戶口名簿影本1份 3.各級教師證書(請送正本並請影印A4規格1份)(如具有教師資格) 4.最後1年(或已達俸點最高級)考績通知書影本 5.任卸職證明文件(曾經服務單位之離職證明、派令或銓審函)(請送正本並請影印A4規格1份) 6.1吋相片1張及email電子檔給退休承辦同仁 7.退撫基金資料卡1份 8.新舊制銀行存摺影本各乙份 9.優惠存款入帳銀行存摺影本1份(台銀)(試算後有需要者,由人事室開立證明供退休人員預先至台銀開立帳戶) 10.軍職年資 #軍職年資可至新竹後備指揮部網站申請 網址連結:申請位置 https://afrc.mnd.gov.tw/EFR/index.aspx (申請位置) #大專集訓請填列表格逕自寄送到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申請 @人事室預先提供資料 A. 退休金額試算表(特定當事人申請) B. 退休事實表範例 C. 退撫基金資料卡 D. 大專集訓申請書 E. 匯款同意書(選擇月退休金人員,首期退休金舊制部分須入學校薪資帳戶,第二期後可選擇不同帳戶,如要更改,請填列此份) F. 退休應具資料檢覈表(請自行確認後,並於右下角簽名,與退休資料一併繳交)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承辦人:人事室-二組吳小姐 #3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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