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10年離職

公務人員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其依本法規定繳付退撫基金費用而未予併計發給退休金、資遣給與或撫卹金之年資,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按未採計年資占繳費年資之比率計算後,一次發還其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公務人員不符合退休或資遣條件而離職者,得申請一次發還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公務人員死亡後,有第五十二條第二項但書所定不予撫卹之情形者,得由其第六十二條所定遺族,申請一次發還其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公務人員依本法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之年資已支領退離給與者,不適用前二項發還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之規定。

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於本法公布施行後未辦理退休或資遣而離職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其任職年資得予保留,俟其年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務機關函轉審定機關依第三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審定其年資及退休金。

前項人員支領之退休金,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九條規定計算。支領月退休金者,其每月退休所得應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一項人員於尚未支領本條所定退休金之前死亡者,得由其第四十三條所定遺族,依第九條規定申請發還其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第一項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一、依法被撤職、免職或免除職務。

二、第一項所定六個月辦理期限屆滿時,有第七十五條所定喪失辦理退休權利之法定事由。

三、第一項所定六個月辦理期限屆滿時,有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定不得受理退休案之情事。

四、所具公務人員年資業依第八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公務人員依本法辦理屆齡或命令退休且任職年資未滿十五年者,得併計曾任適用其他職域職業退休金法令且未曾辦理退休(職、伍)、資遣或年資結算已領取退離給與之年資,成就請領月退休金條件。

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於本法公布施行後未辦理退休或資遣而離職且未支領退撫給與者,於轉任其他職域工作後辦理退休(職)時,得併計原公務人員年資成就請領月退休金條件,並於年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務機關函轉審定機關審定其年資及月退休金。

前項人員支領之月退休金,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九條規定計算。其每月退休所得應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二項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第二項規定:

一、依法被撤職、免職或免除職務。

二、第二項所定六個月辦理期限屆滿時,有第七十五條所定喪失辦理退休權利之法定事由。

三、第二項所定六個月辦理期限屆滿時,有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定不得受理退休案之情事。

第二項人員於尚未支領本條所定退休金之前死亡者,得由其第四十三條所定遺族,依第九條規定申請發還其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前條及第二項人員於月退休金支領期間死亡者,其遺族不適用本法遺屬年金或遺屬一次金之規定。

有關退休福利的常見問題

適用於享有退休金福利的人員

問1

在計算退休金利益時,退休前休假該段期間會否計算為可供計算退休金的服務期?

答1

有薪假期包括退休前休假可計為可供計算退休金的服務期;惟可供計算退休金的服務期的總長不得超越達到最高退休金額(即該人員享有最高每年可供計算退休金的薪酬的三分之二)所需的可供計算退休金的服務期。

問2

如果公務員的薪酬在放取退休前休假期間獲增加,其增加後的薪酬會否用於計算其退休金利益?

答2

會。增加後的薪酬會用於計算該人員的退休金利益。有關人員可享的退休金將按其每年最高可供計算退休金的薪酬計算。

問3

公務員可否選擇將全部的退休金折算為一筆過的退休酬金?

答3

不可以,在舊退休金計劃和新退休金計劃下退休的人員,最多可以分別把退休金的25%(舊退休金計劃)和50%(新退休金計劃)折算為一筆過的退休酬金。

問4

在新退休金計劃下,若公務員完成不少於十年符合領取退休金資格的服務期後辭職並獲批予延付退休金,有關的延付退休金於何時支付?

答4

新退休金計劃受《退休金利益條例》(香港法例第99章)規管。根據該條例,若公務員於1987年7月1日或之後受聘,並獲批予延付退休金,有關的延付退休金將於文職人員年屆60歲或紀律部隊人員年屆《退休金利益條例》的訂明退休年齡(即55歲或57歲視乎職級而定)時予以支付。若公務員於1987年7月1日之前受聘,並已在指定的選擇期前選擇加入新退休計劃,並獲批予延付退休金,不論文職或紀律部隊人員,有關的延付退休金將於該人員年屆55歲時予以支付。

問5

退休公務員是否在領取了一筆最高經折算的退休酬金(在舊退休金計劃下為25%,在新退休金計劃下為50%)以及領取若干年的每月退休金後就沒有每月退休金可領取?

答5

按月發放的退休金在領取退休金人員死亡時會停止支付。換言之,不論該人員已領取了多少年的退休金,該人員在世期間每月退休金仍會繼續發放。

問6

如退休公務員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再度受僱於政府,其退休金會否暫停發放?退休公務員受聘於補助機構又怎樣?

答6

有關發放/暫停發放退休金的政策自2011年9月1日已作出修訂。在現行的政策下,再度受僱於政府的領取退休金人員,當年屆法例規定的退休年齡,暫停發放退休金的安排便不再適用於他們。但對於未屆退休金法例規定的退休年齡並再度受僱於政府的領取退休金人員,暫停發放退休金的安排會繼續適用。(香港退休金法例規定,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的公務員在舊退休金計劃的正常退休年齡為55歲;在新退休金計劃下,文職人員的正常退休年齡為60歲,而紀律部隊人員的訂明退休年齡為55歲或57歲。例如,一名屬新退休金計劃的文職人員在55歲時退休並再度受僱於政府,該人員的退休金會暫停支付,直至他/她年屆相關退休金法例所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60歲))。

此外,在退休後受僱於資助機構的人員,暫停發放退休金的安排也不適用於他們。

問7

如退休公務員逝世,其配偶或合法遺產代理人可否繼續領取該人員的每月退休金?

答7

視乎情況而定。合資格領取退休金的人員可選擇把一定比例的退休金折算為一筆過的退休酬金,餘額則按月發放給該人員,直至他她逝世為止。如退休公務員逝世時所領取的總退休金利益(包括一筆過的退休酬金以及按月發放的退休金)與該員可領取的最高可折算退休金(即舊退休金計劃下25%及新退休金計劃下50%)相比仍有差額,則其配偶或其合法遺產代理人將可獲發該差額(死亡恩恤金)。

例一

新退休金計劃下的最高折算率為50%。假設有關人員在退休時選擇並領取了一筆經折算50%的退休酬金$1,680,000及每月退休金$10,000。該人員於退休三個月後逝世。在這情況下,其配偶或其合法遺產代理人將不會獲發任何死亡恩恤金。

(闡釋-

死亡恩恤金

=最高經折算的退休酬金-已支付的退休金利益

= $1,680,000 – ($1,680,000 + $30,000)

例二

舊退休金計劃下的最高折算率為25 %。假設有關人員經計算的最高經折算的退休酬金為$840,000,並假設該人員在退休時沒有選擇領取任何退休酬金,只領取每月退休金$20,000,該人員其後在退休兩年後逝世。在這情況下,其配偶或其合法遺產代理人將可獲發$360,000的死亡恩恤金。

(闡釋-

死亡恩恤金

=最高經折算的退休酬金-已支付的退休金利益

=  $840,000 – ($0 + $480,000)

此外,政府設有兩項撫恤金計劃,分別為孤寡撫恤金計劃及尚存配偶及子女撫恤金計劃,在參加計劃的人員身故後,為其尚存配偶及/或子女提供撫恤金福利。孤寡撫恤金計劃由《孤寡撫恤金條例》(第94章)規管,而尚存配偶及子女撫恤金計劃則由《尚存配偶及子女撫恤金條例》(第79章)所規管。在孤寡撫恤金計劃及尚存配偶及子女撫恤金計劃下的撫恤金利益,將會在供款人或在計劃下擁有保留利益的前供款人身故後開始發放。

答8

一般而言,退休公務員的個人資料如有變更,例如婚姻狀況、地址、電話等有所改變,應通知庫務署以便更新紀錄。

適用於享有公務員公積金(公積金)計劃福利的人員

不騙你,不時就有公務員來跟我認真的談這件事,他很想離職,該怎麼辦?我通常是「勸合不勸離」。主要是會選擇做公務員有兩種人,第一種人是平生有大志,想要救國救民,但是這種人少;第二種人比較多,求的是捧個鐵飯碗,安穩做到退休,每月固定有退休金支領。無論哪種人,到社會多半會適應不良。所以講句真心話,別鬧了!

可是就是做得痛苦不堪,比如工作內容與志趣不合,或是官僚文化,或是步調緩慢,或是成長有限,或是其他原因……怎麼辦?其實,只需要換一個觀念﹑用一個方法,就能夠解決!

這陣子正值月初,我的斜槓學生都要做每月的進度報告,其中一個學生傳來她辭職的消息……這個節骨眼,大家都想盡辦法守住工作,這個逆向操作不免引起我特別的關注。還好,是個好消息,我鬆了一口氣。

現在我教的是斜槓2.0版,除了下班後做斜槓外,也教大家把斜槓的思維與能力搬到上班用,在公司內也斜槓。這個疫情期間,很多老闆為了穩住風雨中飄搖的小船,掌舵時傷神不少,多出一些想法,給員工發明頗多的新工作。這個學生由於做斜槓的能力變強,老闆就指派她做這做那,開始在公司內也斜槓。

不過公司與家裡兩頭忙,而且比疫情前加倍忙,問題是接下來孩子放暑假,一定忙得更不可開交,索性就把工作辭了,將原來的單槓變成斜槓來做,也能夠一邊照顧孩子。哪裡知道這消息才放出去,馬上有4名客戶跳出來問她要不要換到他們公司,搶手得很,她也才知道自己頗有價值!這時,她終於體認到—斜槓用在上班,真是兩手策略!

一方面退可守,在公司有了亮點,能見度提高,老闆看到你多一倍的貢獻,升遷與加薪更有機會;另一方面進可攻,當要轉換工作時,履歷可以寫得更精彩漂亮,因為多了一項能力﹑多了一段經歷﹑多了一個成就。

看到她的進度報告,另一位學生浮出水面說自己也曾經多次動過辭職的念頭,大家紛紛給他勸退!為什麼?因為他是公務員,這是鐵飯碗哪!他則自我剖析:「做公務員,大富大貴沒有,但餓不死。現在唯一擔心的是拿不到退休金,而這也是可預料中的結果。」

可是當年他考了2年,也做了8年,丟掉年資很可惜。而且政府為了處罰跳槽的人,把每年政府幫個人提撥的退休金65%不返還,所以他一直沒有勇氣辭職。

在我來看,除非工作非志趣所在,做得痛苦,造成身心健康的問題,否則我也是不鼓勵辭職。以我這個學生為例,他把上班當飯碗,下班做有興趣的事,物質與精神維持平衡,已經是完美的職涯布局。所以我也勸他不要辭,轉一個觀念:採取「靈肉分離策略」!

上班是飯碗,領薪水把工作做好做滿是本份,將肉體之身顧全,不要想太多,因為想多也沒用啊!很多人都想在工作裡找夢想,其實工作若是有夢想,那也是老闆的夢想!怎麼可能老闆花錢雇用你,還要幫你完成夢想?這是想太多了。

至於靈魂深處那份不安,也就是每天腦袋裡眠思夢想﹑千迴百轉的夢想,下班去完成就對了。那是你的時間,沒人攔著你呀!李安失業六年,有一次偷偷去學電腦,被太太林慧嘉發現,痛斥他:「這輩子只有一個人會擋住你追求夢想,那就是你自己!」

這個公務員學生一聽也表同意,決定靠下班找成就感!你一定想像不到他的斜槓是什麼?教上班族在最短時間存到第一桶金,300萬元!他來上我的斜槓課,也跟我學了自媒體經營寫作策略班,掌握寫作要領,使得他經營兩年多的自媒體有起色多了,按讚數與分享數大幅增加,前兩天還在群組跟大家分享這個成長,很開心呢!

你是不是想問經營自媒體有什麼好處?你看不敗教主陳重銘就是一個好例子,他一邊在三重高工當老師,一邊投資理財,並寫文章與出書跟大家分享其中的秘訣。他光是靠買賣股票,獲益的程度老早就不需要靠當老師的薪水,哪裡還去想以後的退休金!不過他每次演講費幾萬元一定捐出來做公益,絕對不觸法。

前年退休年齡一到,他就辭掉上班的工作,專心做原來的斜槓。不要說公務員,這也是一般上班族最值得學習的職涯布局。為什麼陳重銘可以沉得住氣,撐到退休年齡?我認為他就是看清楚職涯這條路,一本初心把書教好,可是很早就不當導師帶學生,而是把時間精力放在斜槓,經營投資的興趣,賺事業財。

可見得一般人之所以上班會東想西想,時不時就想憤而求去,有兩個原因:

💚有第一個個迷思,以為上班是來找夢想的;

💚有第二個迷思,以為上班能為自己賺得財富自由﹑美好人生。

對於多數上班族而言,這兩個都是想太多!因此我們上班族要做的事很簡單,只有一件,看清楚上班是怎麼一回事,明白上班的目的,就知道上班如何有為有守;而不是每天一遇到困難挫折就飄來飄去,彷彿沒了主心骨,隨著外在環境的風一吹,心就動了。這會造成心累,變成愛抱怨的人,最後一事無成。

所以,下班後去找夢想吧!這樣會讓你覺得人生有目標﹑生活有重心﹑為自己而活,而感到真心的滿足與快樂。既然如此,上班的委屈就能夠釋懷,也能夠把班上好上滿,這不是兩全其美嗎?

總之,做上班族請做到以下兩個重點:

💚一個觀念:靈肉分離

💚一個方法:下班斜槓

本文摘自「洪雪珍fb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