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證怎麼郵寄?

  • 經向本局(或分局)申請後,始發給證明,以證明有無前科資料

  •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良民證怎麼郵寄?

    承辦人員:外事服務中心
    聯絡電話:(02)80725454 # 4091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良民證怎麼郵寄?

    承辦人員:外事服務中心
    聯絡電話:(02)80725454 # 4091

  •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親自申請者:
    (一)本國人: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正本。
    (二)外籍人士:護照、居留證或足資證明身分證件正本。
    二、委託辦理者:
    (一)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正本或護照正本。
    三、未滿20歲者,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一)申請人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正本。
    (二)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處可下載)。
    (三)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護照正本。
    四、旅居國外之國民或外籍人士:
    若申請人因旅居國外,無法親自辦理或提供身分證明文件,申請人應將護照或身分證影印後,持影本至我國駐外館處或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公證作業,並將公證文件、護照(身分證)影本及親簽委託書寄予受委託人辦理。
    五、證書費:
    每份新臺幣100元,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證明者,第2份起為新臺幣20元。

  • 一、臨櫃申請:(一)請攜帶上述應備證件親自前往警察局外事科。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二、傳真申請:
    請傳真申請書及身分證件至(02)2272-7822,並於傳真後來電(02)8072-5454分機4095、4096確認接收情形。
    三、郵寄申請:
    請將申請書、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影本(正本驗畢寄回)、及掛號回郵信封寄至以下地點:
    (一)地址:22005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二)收件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
    四、網路申請:請至內政部警政署網站線上申辦。
    五、APP申請:請下載本局ipolice申辦。
    六、LINE APP申請:請掃描下方QR CODE,或於Line APP上搜尋「Line給新北警察」,加入本局Line聊天室後進行線上申辦,並可查詢辦理進度。

  • 一、本局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中午不休息,各分局受理時間請自電詢問),週三延長至下午8時,現場臨櫃申辦處理時限為2個工作天(如週一申請,可於週四取件;週三申請,可於隔週一取件)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
    二、網路申請統一於本局領取。
    三、其他申請方式及處理期限:
    (一)分局(板橋及海山分局除外)處理期限3天。
    (二)分駐(派出)所(板橋及海山分局轄下所除外)處理期限5.5個工作天。
    (三)網路、郵寄、傳真及APP申請,處理期限2.5天至3天。
    四、申請人若有刑案紀錄需向有關機關確認者,處理時間不在此限。

  • 一、為保護民眾個人隱私,網路線上申辦、傳真申請恕不以郵件寄發之方式領件;需請民眾親自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局外事服務中心進行補驗證件及繳費。
    二、網路線上申辦注意事項:
    (一)請務必確認輸入正確個人資訊。
    (二)如需攜至國外使用,或另加註英文姓名者,請確依個人護照英 文姓名格式填寫申請影本以供核對、查驗。
    三、網路申辦若本人不便前來,由受委託人代為領取,受委託人需攜帶:
    (一)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件(均為正本)。
    (二)證書費用。
    (三)委託人之印章或委託書(需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四、國外郵寄申辦如無法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者,須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或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或相關公證單位驗證、公證或認證之護照、身分證或外僑居留證影本。
    五、若有任何疑義,歡迎致電本局詢問,電話(02)8072-5454分機4095、4096。

  • 良民證申辦方式及須知

     

    申請方式

    一、臨櫃申請

    二、郵寄申請

    三、線上申辦

    四、傳真申請

     

    受理地點及時間

    一、受理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層(捷運板南線西門站第5號出口步行約5分

           鐘,位中山堂旁)。

    三、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8時30分至17時(中午不休息)。

    四、聯絡電話:(02)2381-7494、(02)2375-2105

           傳真電話:(02)2381-7487。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臨櫃申請

    (一) 申請書。非本人申請者請檢附委託書1份(本人須簽名蓋章)及受委託人新式國民身

           分證或護照正、影本1份。

    (二) 應繳驗證明文件:

           1. 本國人:檢附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正反面)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

               需加 註英文姓名者,另檢附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1份。

           2. 海外國人:檢附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正、影本1份(正本驗畢歸還)。

           3. 大陸港澳地區居民:請檢附臺灣地區定居證基本資料頁正、影本各1份(正本

               驗畢歸還)。

           4. 外國人:檢附護照基本資料頁正、影本各1份及外僑居留證(ARC)正、影本

               (若未領有外僑居留證者免檢附)。

    (三)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

    (四) 領取方式:

           1. 親取:憑收據領取。若收據遺失,請本人攜帶應繳驗證明文件正本至櫃台領取。

           2. 郵寄:申請時檢附掛號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僅可裝填3張A4紙

               張重量)。

     

    二、郵寄申請

    ◎國內郵寄申請

    (一) 填妥申請書

    (二) 應備證件同臨櫃申請者(正、影本皆需寄送至本局,正本隨警紀證寄還)。

    (三) 每份隨函檢附匯票新台幣100元整,戶名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四) 回郵掛號信封1只(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每份掛號信封僅可裝填2張

           A4及身分證正本)。

    (五) 將(一)至(四)文件以掛號信件郵寄至本局:

           收件者: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請加註: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服務電話:02-2381-7494

     

    ◎國外郵寄申請

    (一)填妥申請書

    (二)應備證件同臨櫃申請者。

    (三)一份美金6元(只接受現金,不接受匯票及支票),已包含國際航空掛號郵資。

    (四) 回郵信封1個(請自填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

    (五) 將(一)至(四)文件以掛號信件郵寄至本局:

           收件者: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地址:10042臺北市延平南路96號
           服務電話:02-2381-7494

     

    三、線上申辦

    ◎警政署申辦系統

    http://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一)若要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領件請於「受理縣市」向下拉選「臺北市」,並於30日

          內領取。

    (二)領件方式:

    (1)本人:攜帶新式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正、影本至櫃檯領取。

    (2)委託他人代領:申請人及受委託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正、影本及申請人親自簽

        名及蓋章之委託書(申請書上備有委託書欄位)。

    ◎臺北市民e點通申辦系統

    http://eservice.mytaipei.tw/hypage.cgi?HYPAGE=form.htm&s_uid=019010

    ※注意事項:

    (一)以臺北市民e點通申辦,務必請於申請日隔天起4日內(不含例假日),自行進入e點

          通系統查詢進度或查詢電子信箱是否已寄發領件通知(注意是否遭分類為垃圾信件)

          以免錯失領件期限,並於領件期限內攜帶應備證件至本局櫃台驗證及繳費領件。

          逾期作廢,請重新申辦。

    (二)請至「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網址: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左上角填寫「申請案件滿意度線上意見調查表」。

     

    四、傳真申請

    (一) 應備證件同臨櫃申請者。

    (二) 請將申請書及繳驗證明文件影本傳真至(02)23817487,再撥(02)

           23817494確認;須來電確認無誤後,始視正式收件。

    (三) 領取方式:

    (1)本人:攜帶新式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正本至櫃檯領取。

    (2)委託他人代領:申請人及受委託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正本及申請人親自簽名及

         蓋章之委託書(申請書上備有委託書欄位)。

     

    注意事項

    一、若尚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查詢。

    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為中英對照。若您係要國外或涉外單位使用,請提供護照影

           本,以便繕打英文姓名。

    三、證明書核發需時2個工作天(不含申請當日及例假日),但因涉案未結需向司法或

           軍法機關查詢者,不在此限。假設您於9月1日(星期二)以臨櫃方式申請,可於9

           月4日(星期五)當日上班時間領件。

    四、申請人如經法院或軍法機關刑事判決確定、無罪判決、曾獲減刑宣告者,請檢附

           該等司法、軍法判決書,以縮短查詢、核發時間。

     

    台北市警察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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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sie's ☆

    怎麼線上申請良民證?

    A3. 使用線上網路系統所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無法到自家附近警察局或派出所領取與繳交相關之證明文件;必須由您攜帶必繳驗之文件(身分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持戶口名簿辦理者需另出示有相片之證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之承辦單位外事課(科)領取, (非本人領件,委託他人領取者須檢附「委託書」,受委託人請攜帶「身分 ...

    良民證要本人去拿嗎?

    一、如無法親自申請者,可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委託人及受託人應於申請書或自行繕打之委託書簽名或蓋章。 受託人除攜帶申請人應繳驗之證件外,亦須提供其足資辨識身分之證件(國民身分、居留或護照等)供受理人員查證。 二、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以戶口名簿代為申請。

    申請良民證一定要在戶籍地嗎?

    一、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警察局皆可受理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二、申辦地點不受戶籍地限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均可受理申辦。

    辦良民證要準備什麼?

    臺灣地區有戶籍國民:申請人國民身分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另需出示有相片之證件);需於國外使用或登載英文姓名者,應另檢附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1份(Not for Foreig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