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雷皓明(認證法律人) 、張學昌(認證法律人) ‧ 消費‧借還錢‧契約 / 一般買賣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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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這篇文章有幫助到你的話,請給我一個讚,謝謝。 網站採用CC授權,內容歡迎轉載分享。 退貨糾紛多,消費者購物前應三思!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保會 「奇怪!為什麼購物七日內想要退貨,業者卻拒絕同意退貨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稱行政院消保會)統計農曆春節6天假期,共接到77通電話諮詢,發現春節期間購物退貨糾紛案件最多,竟高達36件,其中有24件是詢問購物後七日內可否無條件退貨。 行政院消保會認為農曆春節,消費者可能受到年節氣氛及業者促銷影響下而倉促購物,當消費者發現購買物商品不符自己需要,向業者表示要辦理退貨還錢,卻遭業者拒絕,引發消費者抱怨認為,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簡稱消保法)規定,消費者應有七日期間可以辦理退貨,而業者卻拒絕退貨,似有違反消保法之規定。 行政院消保會表示,多數消費者在詢問退貨問題,都誤認消費者購物後,都有七日退貨保障規定適用,然而依據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只限於「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才能享有購物後,不用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對於所買受的商品,如果有不想購買,在收到商品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方式,達到解約退款目的。 換言之,消保法規定消費者可以七日內無條件退貨的交易方式,僅限於「郵購買賣」和「訪問買賣」二種交易型態。所謂「郵購買賣」,依據消保法第2條第10款規定,僅限於企業經營者是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讓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成立之買賣。另外所謂「訪問買賣」,係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成立之買賣。故一般到賣場或實體商店購物,消費者都沒有消保法有關七日內無條件退貨的權利。 行政院消保會提醒消費者,購物前應三思,不要受到業者促銷利誘而倉促購物,另外在一般賣場及實體商店購物,消費者並沒有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可以無條件在七日內退貨權利。 參考法條~消保法 消保法第 19 條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網路交易為通訊交易之一種類型,消費者於網路購物,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本文規定,原則上仍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但是所購買之物品如果是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所規定之特殊商品,企業經營者即可在網站告知消費者,該等商品「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之情形。 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契約解除後之回復原狀)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實體店面購物可以退貨嗎?如果實體店面購物雙方契約沒有約定鑑賞期,只有在購買的商品、服務具有瑕疵的情況下,才可以依照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要求退貨。 在個案中如果退貨顯失公平的話,那麼就算有瑕疵,消費者也只能要求降價,不能要求退貨。
買東西可以換嗎?在一般買賣的情形,如果貨物有瑕疵,原則上消費者得依前揭民法規定請求退貨(解除契約,返還價金)或換貨(就應返還與消費者之價金與業者另行就其他標的物成立買賣契約),在此情形下如換得的貨物仍有瑕疵,此時依然可以再次主張退貨或換貨,並無次數之限制。
百貨公司可以換貨嗎?A: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原則上買家是不需要負擔退貨費用的。
超過7天可以換貨嗎?「7天鑑賞期」是消保法的一顆無敵星星! 相信大家都有聽過「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7天鑑賞期(比較正確說法稱為7天猶豫期),但並不是所有的買賣都有適用哦! 依照消保法的規定,只有「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的消費者可以主張,例如跟賣藥電台、電視購物頻道或是網絡購物等,都屬於通訊交易的範圍;而「你聽過安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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