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照護 護理之家

為家人選擇合適的長期照護方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常聽到家屬訴說:「我爸爸很想回家,可是我們擔心如果有甚麼事情,媽媽不會處理」,「在醫院,我們比較放心,可不可以再多住幾天?」,「不是我們不出院,而是找不到一個好的護理之家!」,「護理師,你可以告訴我在家裡照護好還是去機構好?」。

除了健保資源的公平性與健保對住院的規範等理由外,家人在病情穩定下,所需要的是一個慢性療養與較為生活化的環境來調息與回復身體功能,所以當急性問題處理告一段落時,醫院會希望盡快讓病人回到家中或者慢性療養處所,以免因感染淪於反覆病情惡化及生活功能退化的情境。

在親愛的家人需要長期照顧時,我們會有很多的擔心,這些包括了家人的意願、照顧的人手、照顧能力以及提供照顧的地點等考量。若是住院病人可以直接與醫院醫師、護理師及社工師等團隊進行討論。

以下幾點原則,是我們常與病人家屬討論的重點
一、尊重專業人員的判斷
在住院期間,專業人員會根據病人病情判斷,病人是否合適於家中照顧,除了疾病本身的進展外,也包括了輔助維生的相關設備,是否能在家提供,舉例而言,部分呼吸器依賴的病患,雖然很想回到家中,但因為病情尚無合適的居家型呼吸器可以使用,即會建議先轉住呼吸照護病房,再視病情狀況調整使用的呼吸器型態,達成回家的願望。

二、尊重病人的意見
在病人病情可以採取機構或返家照護的情形下,如果病人是清醒的狀態,通常會希望家屬多與病人討論。很多時候,家屬常自己揣測病人不喜歡去機構或者會擔心回家,而暗自苦惱,或者認為病人承受不住知道自己疾病預後的壓力。但我們在醫院往往看到的是,病人也常在善意的壓抑自己表達想法的意願,與其兩方相互隱瞞,不如坦然以對,家屬可以想想看,在家人沒有生病以前,如果遇到類似的情境,會做出甚麼選擇來協助生病的家人選擇長期照護的方式。

三、考量主要照顧者的負擔
選擇在機構照顧,主要照顧者必須承擔照顧費用的負擔,選擇在家照顧,主要照顧者則除了經濟上的壓力外,還有在執行照顧工作時身體體力與精神的負荷。因此除了尊重病人的意見外,也必須從長遠的角度考量長期照護方式對主要照顧者生活上的影響。如果病人是非清醒的狀態,通常建議必須將主要照顧者的意見列為最優先,即便主要照顧者自願長久承擔照顧的重責,也會希望其他家屬能從財力、物力或體力等方面給予支援。

四、選擇合適的長期照顧機構
從醫院出院後可以選擇的社區長期照護機構很多,一般而言,如果病人仍存有氣切管,以及需要使用氧氣等部分的醫療照護需求時,建議能選擇護理人員配置較多的護理之家,照護費用依照護需求與護理之家設置地點不同,約在4萬5千元左右,如果只存有鼻胃管或尿管,則可以選擇安療養院安置,費用約在3萬元左右。

建議發現病人需要長期照護時,家人可以早點開始至相關機構參訪,聽聽機構工作人員平時與緊急狀態的照顧處理方式、醫療與平日活動的支援與安排,觀察機構的環境和住民的狀態,再依照病人的照顧需求、可以負擔的照護費用、環境與交通等考量做出選擇。

五、運用政府公部門與民間團體的資源
善用政府與健康照護專業團體等資源與資訊,將有助於為家人選擇適切的長期照顧方式。各縣市政府目前均設有長期照顧中心,可申請個案管理師進行評估,協助取得如居家照顧、居家復健、居家營養、居家藥師與居家環境改建等諮詢服務。您也可以透過網頁先了解相關資訊。

(一)、各縣市政府的長期照護中心

(二)、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

約莫20年後,台灣每5個人就有1名超過65歲以上者,每3個工作人口需扶養1名老人,在邁入老人化國家,身心功能障礙與老衰的失能人口快速增加下,建議大家多多關心長期照護的問題,畢竟生、老、病、死是人生必走的過程,在行有餘力之際,多多關懷周圍親朋好友,讓我們的社會能成為老吾老、幼吾幼,美好且祥和的良善之地。

1. 每日胸腔科醫師查房探視、病況處理、解釋病情及諮詢服務。

2. 呼吸治療師駐守、視病人狀況做呼吸器脫離之訓練。

3. 護理照護服務:抽痰、換藥、常規管路護理。

4. 日常生活照顧:病人日常生活照顧,如:灌食、身體清潔、翻身、大小便處理、洗頭。

5. 營養師飲食評估。

6. 相關單位會診及轉介服務。

7. 感染控制師:監測單位感染指標及諮詢,以作為品質監控。

8. 針對特殊狀況做支氣管鏡檢查。

9. 每一床皆設有單獨之中央氣體系統,提供醫療所需之一般氣體及氧氣。

10. 中央抽吸系統:方便執行醫療抽吸之需。

11. 生理監視器:監測生命徵象等生理指標變化。

12. 洗手台:方便工作人員及家屬洗手,以達感染控制之原則。

13. 每床設有專屬呼吸器,執行呼吸器脫離訓練。

14. 全部病室皆設有防火焰材質之隔簾,確保病人隱私。

15. 單位設有乾粉式滅火器。

呼吸器應該使用多久,並沒有標準答案,常依每個病人狀況不同而異,即使相同疾病,也因疾病嚴重度不同、個人性格特質、心理層面等眾多因素的影響,呈現很大 差異性,如果因藥物中毒,嚴重氣喘發作等疾病原因,給予呼吸器支持呼吸,因病人狀況較單純,待疾病狀況改善或消除,即可考慮脫離呼吸器,此種情況呼吸器使 用時間通常比較短,但如果因發炎反應導致重要器官衰竭或造成不可逆性損傷,呼吸器使用時間就比較長,若病人於生病前身體功能或營養狀態比正常狀況差時,使 用呼吸器的時間也會比一般人長。

當病人使用呼吸器超過21天時,可能需要考慮呼吸器長期使用的相關問題,造成病人長期使用呼吸器的原因非常多。

主要分為三大類:

1. 第一大類:心肺疾患,例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與慢性鬱血性心臟病及冠狀動脈疾病。

2. 第二大類:內科或外科問題導致多重器官衰竭。

3. 第三大類:神經肌肉疾病,包括小兒麻痺症候群、脊椎損傷、肌肉萎縮症、脊柱側索硬化症、多發性硬化症、兩側橫膈麻痺、中樞性通氣障礙,神經肌肉疾病多屬於漸進性疾病或造成不可逆性的傷害,病程進展至末期通常引起呼吸衰竭,病患無法自己呼吸時,終其一生都需要仰賴呼吸器。

呼吸器使用多久的時間,通常沒有辦法預估,但是重要的是使用呼吸器這段期間,病人的生理、心理與社會層面是否得到良好的照護與支持,而在脫離呼吸器後能回歸社會,對不能脫離呼吸器的病人與家屬,也能在健全的醫療體系支援下,適應長期使用呼吸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