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開卡
臨櫃開卡 網路購物也可以使用郵政VISA金融卡!
※ 本公司調整上述費用時,將於營業場所或本公司網站上揭示。 卡片功能: 具備一般郵政晶片金融卡存款、提款、轉帳及勞保局資料查詢等所有功能。VISA票證卡除具備以上功能,可使用票證功能於交通運輸、停車場及其他服務或超商小額消費。可使用VISA功能於全球貼有VISA標誌的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卡面有水波紋感應消費功能之郵政VISA金融卡,可於全球「VISA payWave」標誌之特約商店刷卡感應消費。可於網購、郵購、傳真、電話及電視購物等線上刷卡消費。可於國外貼有VISA標誌的ATM,輸入VISA密碼提領當地貨幣。當地ATM或收單行仍可能因系統或機器問題致無法進行跨國提款,可至VISA官網https://www.visa.com.tw查詢全球ATM相關訊息。可使用金融卡功能於貼有「台灣Pay」標誌的實體或網路特約商店以插卡或連結讀卡機設備,並輸入晶片密碼方式進行消費扣款交易,若持卡人持具感應功能之郵政VISA金融卡且消費扣款金額在新臺幣3,000元以下者,部分特約商店得免插卡輸密碼,即可以感應方式進行交易。如感應付款金額累計逾新臺幣3,000元時,將發送交易未完成簡訊通知,持卡人應以插卡輸入晶片密碼方式進行當次交易,始得繼續使用感應交易,其後進行感應交易累計再逾新臺幣3,000元時亦同。 (金融卡消費扣款及票證卡自動加值扣款不適用郵政VISA金融卡各項消費優惠及現金回饋)勞保局資料查詢服務可作為雲端發票載具(含HCE手機VISA卡),本功能無需申請。持卡人於特定商店消費後(含網路交易),經商店詢問或持卡人主動告知不印發票即可儲存雲端發票。持卡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超商多媒體服務機KIOSK查詢近3期之消費發票。詳情請洽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經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08年11月18日資電字第1081005518號函核准辦理)卡片特性: 卡片使用限制: 郵政VISA金融卡在ATM上除查詢、提款、轉帳外,並無「預借現金」功能,亦無法設定「連續轉帳」、「分期付款」、「定期扣款」等功能,且郵局絕不會通知並指示客戶在ATM機器上進行任何操作。郵政VISA金融卡卡片表面無凸字卡號,持卡人持卡消費時,如特約商店以人工手動壓印卡面凸字方式進行刷卡交易,本卡因無法拓印出卡號,將無法進行交易。自動化設備交易中之「自助加油」交易,因屬特殊授權交易,須先自持卡人存簿儲金帳戶內之可用餘額(不包括綜合儲金帳戶項下定期儲金存款)內圈存保留固定金額(目前設定為新臺幣1,500元,每日交易限3次),持卡人無法提領或動用該保留款項,俟特約商店或收單機構於扣款日向本公司請款時,解除圈存按實際應付消費款項扣款。臺灣高鐵公司自動售票機購票,請選按「信用卡交易」,免手續費,並享有次月現金回饋優惠。(如選按「金融卡交易」,並輸入6至12位數晶片密碼,為金融卡轉帳交易,須扣轉帳手續費15元,且無法享有次月現金回饋優惠)。VISA票證卡無法以搭乘自由座方式進出高鐵閘門。VISA票證卡之自動加值功能為預設開啟,卡片核發後即立即具備該功能,持卡人如要求關閉或停止,僅能以換卡或依票證公司指定退卡方式辦理。 VISA票證卡有效期限屆滿或補/換卡時,票證功能亦隨之終止。刷卡消費範圍: 國內及國外VISA特約商店約3,000萬家,含各大賣場、百貨公司、一般商店、加油站等,皆可簽名刷卡消費。網購、郵購、傳真、電話及電視購物等線上刷卡消費。刷卡消費、提款及自動加值限額(限VISA票證卡):(單位:新臺幣) 每筆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每日不超過10萬元,每月不超過20萬元之等值外幣。國外ATM提款每筆手續費新臺幣100元,另加計提款金額×1.5%之國外交易手續費(含給付VISA國際組織1%及本公司收取0.5%)。刷卡消費(國內與國外消費額度合計): 每日(筆)不超過新臺幣6萬元,每月不超過10萬元,國外消費以等值外幣計算。如交易(含辦理退款或提款)之貨幣非為新臺幣或於國外(包含與設於國外之網站、特約商店交易)以新臺幣交易時,則依VISA國際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直接換算為新臺幣,持卡人應繳付之國外交易手續費,除VISA國際組織應收取之費用(目前為交易金額1%,若有異動,悉依VISA國際組織公告為準)外,每筆另按交易金額0.5%計收(如為退貨交易,則不加收)。 臨時調整刷卡限額: 本公司提供持卡人得申請臨時調高刷卡消費額度服務,並可依刷卡需求選擇不同刷卡額度(有效期間自申請日起30日內為限): 每日刷卡消費額度新臺幣15萬元、每月刷卡消費額度新臺幣20萬元。 每日刷卡消費額度新臺幣15萬元、無每月刷卡消費額度限制。 調高限額後,刷卡交易每筆限額仍為6萬元。 臨時調整國外提款限額: 本公司提供持卡人得申請臨時調高國外提款額度服務,並可依提款需求選擇不同國外提款額度(有效期間自申請日起30日內為限): 每日國外提款額度新臺幣10萬元、每月國外提款額度新臺幣30萬元。 每日國外提款額度新臺幣10萬元、無每月國外提款額度限制。 調高限額後,國外提款交易每筆限額仍為2萬元。 VISA票證卡之自動加值可透過連線式自動加值設備(如VISA悠遊金融卡可至悠遊卡加值機AVM、VISA一卡通金融卡可至YouBike/iBike KIOSK自助服務機及小額消費端末設備),自VISA票證卡之指定帳戶,自動加值新臺幣500元或其倍數之一定金額至VISA票證卡,每日自動加值的額度不得超過3,000元。 卡片遺失、被竊: 凡卡片因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應立即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掛失停用手續,並儘速至任一郵局(非通儲戶應至開戶局)辦理補發或終止使用手續,申請補發金融卡時,須收取工本費100元,憑辦文件請參考如何申辦 客服中心語音專線:0800-700-365 手機請撥打付費電話:(04)2354-2030 國外請撥打付費電話:國際冠碼+886-4-23542030 如接到來電顯示為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語音專線『0800-700-365』或 各地郵局電話,指示至ATM進行任何操作,均係詐騙電話,請勿直接按回撥鍵,應於掛斷電話後再撥打「165」防詐專線或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電話查證。手機簡訊通知: 於國內、國外實體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或國外ATM提款新臺幣3,000元以上,以及網購、郵購、傳真、電話及電視購物等線上刷卡金額折合新臺幣為1元以上者以及當日進行刷卡消費累計逾1萬元以上時,將發送簡訊至持卡人手機,提醒持卡人注意。交易明細寄送: 持卡人當月有刷卡消費或國外ATM提款交易時,將於次月初寄送交易明細單(或電子郵件交易明細單)。通訊地址、手機號碼等聯絡資料如有變動,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儲金簿及原留印鑑至任一郵局(非通儲戶應至開戶局)辦理,或利用本公司網路ATM自行更新資料。其他約定事項: 持卡人應遵守「郵政金融卡約定條款」、「郵政VISA金融卡約定條款」、「郵政VISA悠遊金融卡約定條款」、「郵政VISA一卡通金融卡約定條款」及有關存簿儲金金融卡相關規定。 持卡人於部分具備密碼驗證機制之網購商店進行交易時,須經密碼驗證手續始能完成交易,相關「服務使用條款」及「問答集」請點選左列「網路交易驗證服務」按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