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來自 元大證券 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申購買回風險預告書&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檢核表 1.否 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標的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為一段期間(例如:數日或數週)內標的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 2.是 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所投資之期貨、衍生性商品或有價證券,如係以外國貨幣交易,除實際交易產生損益外,尚須負擔匯率風險,且投資標的可能因利率、匯率或其他指標之變動,有直接導致本金損失之虞。 3.是 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發行人依規定應於網站所揭露ETF淨值,但該等期貨ETF從事國外期貨交易,可能因交易時差關係,僅係以該國外交易所最近一營業日之收盤價或結算價計算。 4.是 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提供投資人更多樣性的選擇,可透過槓桿型期貨ETF賺取相關指數漲幅倍數之超額報酬,亦可以反向型期貨ETF進行避險或各類型交易策略。 5.是 因國外期貨標的無漲跌幅限制,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如追蹤此類標的,須每日動態調整及定期轉倉,易衍生交易費用、轉倉成本,加上多數設有發行額度限制,因此當市場波動較大、供需失衡等狀況出現時,容易導致價格波動過大。 6.是 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多投資於國外期貨契約,基於外匯管制,多數設有發行受益權單位數的額度上限,在主管機關核准追加新增募集額度之前,若市場持續過熱,很可能因為需求遠高於供給,導致市場失衡時,該等期貨ETF便極可能出現高度溢價。 7.是 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面臨特殊情形(如重大政治、經濟或其他影響市場穩定之事件)時,可能因持有遠月標的期貨或其他相關期貨而導致期貨ETF單日績效表現落後指數表現或近月期貨表現。 8.否 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初級市場價格(基金單位淨值)大於次級市場價格(市價)稱為溢價,次級市場價格大於初級市場價格則稱為折價。 9.是 投資人以具槓桿效果之融資融券方式交易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當價格走勢符合預期時,可獲取更高之報酬;反之,將產生更大損失,同時可能因擔保維持率下跌而面臨授信機構追繳處分。 10.是 如依市場報價買賣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有可能出現買賣報價數量不足,或買賣報價價差較大之情況,造成持有該等期貨ETF之投資人可能賣到不好的價錢、甚至面臨賣不掉的流動性風險。 11.是 投資人持有之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面臨下市情況,可於終止上市日前賣出,或持有至下市後,待基金清算後取回剩餘價值。 12.是 從事期貨交易,在市場行情劇烈變動或流動量不足時,委託人所持有之期貨契約可能無法反向沖銷,致增加其損失;各種委託可能因市場因素以致無法成交。 13.是 從事期貨價差交易仍存在風險,且其風險事實上並不亞於單純地持有看漲或看跌期貨契約的風險。 14.是 從事期貨交易,多空方向不如預期時,其損失有可能大於原始保證金。 15.是 持有到期採實物交割之商品期貨契約,若到期前沒有平倉或轉倉,將會被指定實物交割,因而會增加在現貨市場處理實物之成本費用。 16.是 期貨遠月份契約比近月份契約市場價格高稱做正價差,反之稱逆價差,若產生正價差通常係反映商品有倉儲、運輸及保險成本等原因。當期貨價格處於「正價差」時,交易人以相同市值將部位從近月份契約轉倉到遠月份契約,持有未平倉部位口數會變少。 17.是 因期貨皆有到期日,期貨與現貨價格將出現收斂,反映持有成本的耗損,因此正價差期間,若長期持有期貨ETF或持有期貨持續轉倉,因轉倉時需賣出價格較低的近月份契約,買進價格較高的遠月份契約,長期而言將造成投資價值被損耗,持有期貨的報酬率將低於持有現貨的報酬率。 . . . . 本篇文章涉及法規,但是法規天天都在變,所以僅供參考學習。 如果你想要下單台灣50反1,現在會被要求填寫 "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申購買回風險預告書" 要填寫這個風險預告書,要先做一份考卷。 像是我就用元大的,被要求填寫B1001-1表單 -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檢核,裡面是是非題,如果填不過就沒辦法簽屬風險告知書。 問題解析在本文最後面。 這裡面的題目來自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三條之二修正條文, http://www.se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G0101727 委託人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時,應完成槓 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檢核表,由委託人詳讀並簽署, 證券商始得接受其委託,委託人並得採足以確認為本人及其意思表示之通 信、電子郵件、傳真或電子化方式辦理。 前項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檢核表,由本中心另訂之 。 符合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所稱專業投資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經理 之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事業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之 期貨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經紀商兼營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所經理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及期貨經理事業所經理之全 權委託投資帳戶,不適用第一項規定。 裡面的附檔有題目,但是沒有解答。
下面的資料來自台灣證券交易所法規分享知識庫頁面,對於答題的內容有解說到,可以參考。 https://twse-regulation.twse.com.tw/TW/law/DAT06_print.aspx?FLCODE=FL080011&FLDATE=20170213&LSER=001 歷史法令規章
從上面的資料來看,最困難的就是第一題與第八題,其他的就很直覺。我們來談談這兩題: 第一題要大家判別追蹤的目標是其間報酬率還是累計報酬率,由於期貨型投資有結算期間,所以和一般不一樣。但是你如果仔細想,股票投資也有除權息,如果你考慮這個...到底有什麼投資是純粹累積的概念? 問題: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標的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為一段期間(例如:數日或數週)內標的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 第八題考的內容有點像是定義教學,目的應該是為了讓大家在看文件的時候知道自己在看什麼,因為除了看文件的時候,我們通常只在乎賺錢或賠錢,誰會管你現在的價格是溢價價格還是折價價格呢? 問題: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ETF初級市場價格(基金單位淨值)大於次級市場價格(市價)稱為溢價,次級市場價格大於初級市場價格則稱為折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