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加值服務費

加值随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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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心提醒


貼心提醒

一、服務申辦須知

  1. 本服務綁約到期前將以簡訊通知續約,請透過簡訊回傳續約,倘未於綁約到期日前完成簡訊回傳續約,則綁約到期後將以原價$199計收。
  2. 【加購_加值隨你選_組合包_24M】(下稱本服務)係指用戶申辦本服務於綁約期間(24個月)內得享月租費$100之優惠價(原月租費$199),申辦用戶可於綁約期滿前,於本服務組合包內每月任選一項指定加值服務使用,並得於綁約期間內預約更換;加值服務之更換以30日為週期,預約後將於下一週期始日生效(惟如於生效前有重複預約,以最後一次預約的加值服務為準)。如欲提前終止本服務,須先繳清相關補貼款(詳如下述第3、4、5點),並請向台灣之星直營門市申請辦理。台灣之星保留變更、新增、修改本服務所提供指定加值服務之權利。
  3. 若使用未滿24個月欲提前終止時,除需透過台灣之星全台直營門市辦理外,並需另行支付優惠補貼款,計算方式為$99/每月,依已經使用過之月份計算,如有領取其他優惠,亦需支付補貼款(詳如第4、5點)。
  4. 若申辦本服務時享有終端設備補貼款,則於綁約期間退租本服務時,除依上述第3點支付優惠補貼款外,尚包含依下述計算方式所計之終端設備補貼款,計算方式為:終端設備補貼款皆需按原價買回,並於退租後次期或次兩期於帳單收取。
  • 如原行動門號月租費(下稱原月租費)為$399~$898,則本服務之終端設備補貼款為$500。
  • 如原月租費為$899(含)以上,則本服務之終端設備補貼款為$1,000。
  1. 若申辦本服務時享有台灣之星買東西商城購物金(下簡稱購物金)補貼款,則於綁約期間退租本服務時,除依上述第3點支付優惠補貼款外,尚包含依下述計算方式所計之購物金補貼款買回,計算方式為:(i)不限金額已使用或部分使用的購物金需按原價買回;(ii)未逾期且未使用之購物金需按原價買回,並於退租後次期或次兩期於帳單收取;(iii)若購物金已逾期(即已逾2個月使用效期)且完全未使用則無須買回。
  • 如原月租費為$398(含)以下,則本服務之購物金補貼款為$100。
  • 如原月租費為$399(含)以上,則本服務之購物金補貼款為$500。
  1. 加值服務變更生效前一天將發送簡訊通知用戶生效。
  2. 加值服務變更生效前一天如申請預約更換服務,因系統作業處理不及,將無法提供預約更換服務;加值服務變更生效後即可進行下一週期之預約更換。
  3. 本服務優惠服務綁約期滿前30天,系統即無法提供更換加值服務之事宜。
  4. 如果已經申辦本服務並且已申裝本服務組合包內指定加值服務中的其中之一項加值服務,用戶仍可額外申裝其他加值服務(前述已申裝加值服務以外之加值服務),但額外申裝之加值服務,其計費方式以該額外申裝之加值服務契約收費為準。
  5. 前項額外申裝之加值服務不得與本服務所選定之加值服務重複,如重複者,用戶將無法安裝成功額外申裝之加值服務。(例如:用戶已申辦加值隨你選服務且選定【ez訂】為第一個月使用之加值服務,此時用戶如欲經由本公司其餘管道申裝【LiTV】,則【LiTV】服務之計費方式依其加值服務契約收費為準,如用戶擬經由本公司其餘管道申裝【ez訂】,則用戶將無法申裝【ez訂】成功)
  6. 台灣之星保留修改、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更多詳情請參照台灣之星網站公告,或洽台灣之星24小時服務專線:用戶手機直撥 123 (免費) 或 0908-000123 (行動計費)。


二、MyVideo看片金$100贈送活動

  1. 活動期間為即日起至民國(下同)111年9月30日止。
  2. 活動適用對象:於活動期間內申辦【MyVideo_加值型】、【MyVideo_6M綁約型】、【MyVideo_12M綁約型】、【MyVideo_24M綁約型】方案,或是向台灣之星申辦電信專案所贈送【加值隨你選】、單獨申辦之【加購_隨你選組合包】中選用《MyVideo》服務者。
  3. 活動方式:於活動期間內申辦上述《MyVideo》方案,透過服務開通簡訊完成MyVideo帳號註冊,且於系統發送看片金時,用戶尚於服務有效期間者,系統將統一於服務申裝後次次月15日,將$100看片金自動歸戶至用戶之MyVideo會員帳號。看片金可用於MyVideo平台折抵「單次租借」類別之影片,使用效期為歸戶日起算後45個天,逾期失效,恕不補發。其餘$100看片金使用規則依MyVideo官網、APP規定辦法。
  4. 例如:小明於111/8/1申辦【MyVideo_加值型】方案,且於111/10/15當天仍未退租,系統將自動匯入$100看片金至小明的MyVideo會員帳戶,小明可於111/11/30以前自由兌換MyVideo平台上的單租影片。
  5. 「自動歸戶免登記」係指看片金$100於用戶申辦上述MyVideo方案並啟用MyVideo服務後,將於申辦後次次月15日自動匯入至用戶之MyVideo會員帳號,無須再另外登記。
  6. 若使用《MyVideo》加值服務,一組帳號可最多建立5組身份角色,每個身份角色皆需以『帳號擁有者』的帳號密碼登入並選擇使用自己的身份角色觀看個人喜好影片,一組帳號最多可在兩台設備同時登入《MyVideo》,兩台設備可使用不同裝置觀看不同影片。
  7. 《MyVideo》之軟體適用環境、服務內容、規格等詳細內容請以《MyVideo》官網公佈為準。
  8. 用戶自《MyVideo》服務所取得之影視或電影作品僅供用戶個人使用,不得用於商業等其他用途,亦不得以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或其他在公開場合利用等方式使用之。若用戶因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而衍生相關費用及法律責任,皆由用戶自行承擔,與台灣之星無涉。
  9. 《MyVideo》服務皆符合行政院發布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第五款情形,無7日鑑賞期之適用。
  10. 台灣之星保留修改、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更多詳情請參照台灣之星網站公告,或洽台灣之星24小時服務專線﹕用戶手機直撥 123(免費) 或 0908-000123 (行動計費)

三、LiTV「兩大超商二選一$50購物金」抽獎活動辦法

  1. 活動期間:民國(下同)111年9月1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
  2. 活動適用對象:於活動期間內,自台灣之星申辦電信專案所贈送【加值隨你選】或單獨申辦之【加購_隨你選組合包】中啟用《LiTV》服務者。
  3. 活動方式:為上述活動適用對象者,方可參加抽獎。《LiTV》將統一於111年10月15日隨機抽出200名得獎者,並於當日透過簡訊傳送「兩大超商二選一$50購物金」之序號兌換網址及序號領取密碼給得獎者,得獎者點選兌換序號網址進入兌換網頁,選擇欲兌換超商(統一超商或全家便利商店)之購物金並輸入領取密碼,即可獲得超商購物金之電子序號。
  4. 注意事項:
  • 欲參加本活動者須於活動期間內,於【加值隨你選】或【加購_隨你選組合包】中啟用《LiTV》服務,方能符合本活動之抽獎資格,如《LiTV》尚於「預約生效」之服務狀態(亦即未於9月啟用《LiTV》服務)即不符抽獎資格;抽獎資格之認定以《LiTV》服務開通簡訊之發送時間為準。
  • 「兩大超商二選一$50購物金」為電子序號之形式,請得獎者妥善保管中獎通知簡訊,若有遺失、刪除,或遭盜用之情形,恕無法補發、賠償。
  • 「兩大超商二選一$50購物金」電子序號之「兌換期限、兌換方式,與序號之領取密碼」將載明於得獎通知簡訊之內。
  • 得獎者名單將於111年10月15日後公告於《LiTV》官網。
  1. 【加值隨你選】或【加購_隨你選組合包】之《LiTV》加值服務為「電視頻道餐」方案,單一帳號同一時間可在2台裝置上登入播放「電視頻道」。若此時有第3台裝置登入相同帳號並進行播放,則其中一台螢幕畫面將跳出提示訊息並結束播放。
  2. 《LiTV》之軟體適用環境、服務內容、規格等詳細內容請以《LiTV》官網公佈為準。
  3. 用戶自《LiTV》服務所取得之影視或電影作品僅供用戶個人使用,不得用於商業等其他用途,亦不得以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或其他在公開場合利用等方式使用之。若用戶因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而衍生相關費用及法律責任,皆由用戶自行承擔,與台灣之星無涉。
  4. 《LiTV》服務皆符合行政院發布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第五款情形,無7日鑑賞期之適用。
  5. 台灣之星保留修改、終止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更多詳情請參照台灣之星網站公告,或洽台灣之星24小時服務專線﹕用戶手機直撥 123(免費) 或 0908-000123 (行動計費)。


台灣之星加值服務費

電信業者提供的手機熱線、來電答鈴的加值服務,看似「免費」好康,吸引民眾簽下合約。但魔鬼總是藏在細節中,直到合約到期後,民眾收到帳單時才發現,所謂的「加值」服務根本不「超值」,進而產生不少消費糾紛。行政院消保處協同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要求業者必須主動通知加值服務到期,否則最高將吃下50萬元罰單。

電信業者在與用戶辦理租約時,常會「免費」附贈手機熱線或來電答鈴等加值服務,但到了合約期滿時,業者卻在未告知消費者,或以不周全的方式消極通知的情況下,就開始持續收費,導致許多民眾在收到帳單後,才發現已續約被迫繳費,衍生出不少糾紛。

常見的消費爭議有兩種,第一種,合約包含免費熱線無限通話,但合約到期後,消費者若是沒有主動取消熱線加值服務,每月會持續被扣繳熱線月租費及通話費;第二種,消費者簽約時要求業者合約刪除加值服務,雖定型化契約中載明消費者須自行去電取消,但民眾未必記得取消,且經業者多方遊說及承諾免費試用結束前,將以簡訊提醒消費者取消該加值服務,但消費者因未收到業者提醒簡訊,以致期滿後須繳納加值服務月租費。

因此,消保處協調NCC與業者,在免費加值服務到期前,除以帳單及簡訊通知外,應再以電話通知;若是因簽約衍生類此爭議者,以對消費者有利的方式處理。NCC平台事業管理處表示,未來業者如違反規定,未經消費者同意就自動續約,將依「電信法」最高開罰50萬元。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在申辦加值服務時,應確實了解約定期間與取消方式;多數電信業者已提供合約到期前7日,可預約解約的服務,消費者可多加利用;同時,應注意電信業者帳單的各項文字通知及業者簡訊,如有疑問,立即撥打客服電話,以免因為漏接或誤解業者的通知,而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2017-06-1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

台灣之星加值服務如何使用?

申裝啟用一次完成.
Step1. 立即申裝 閱讀線上契約 點選"立即申裝".
Step2. 申裝成功簡訊 收到台灣之星 申裝成功簡訊 ... .
Step3. 通知綁定服務簡訊 隔天收到 通知綁定服務簡訊.
Step4. 開通服務 點擊簡訊連結 並選擇喜歡的加值服務.
Step5. 服務啟用 收到開通簡訊 下載APP並註冊使用.

台灣之星如何取消加值服務?

9. 如欲取消加值服務,請撥打IVR語音電話12347、以簡訊輸入數字【0】傳送至簡碼55276即可取消,或洽台灣之星客服手機直撥123(免費)、0908-000123(行動付費)。

台灣之星網外多少錢?

當所選的網外語音分鐘數(不含市話)使用完畢時仍可撥打,超量部分依所選則網外/市話通話費率計費。 假設A用戶申辦:4G傳輸量5GB($99),到量速1Mbps($0)、網外語音用量10分鐘($30) 、不需要市話語音用量($0),網外/市話通話費率$6元/分鐘($0),月租費129元方案。

台灣之星講多少用多少?

11申辦本系列「用多少多少」方案之用戶,於其門號自開通日起,每12個月內完全無任何語音發話、簡訊發送(含網內、網外、市話及國際漫遊等)或上網數據使用量, 將於次月隨帳單收取電信門號使用費300元;其後如有前述情形,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