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 停車罰款

余女分別於2021年12月13日、22日與今年1月3日、7日,4度將機車暫停紅線,被民眾拍照檢舉,遭開罰各600元罰鍰。對此,余女坦承自己臨停紅線,但她解釋,這4次都是為了到托嬰中心接1歲的女兒,並認為自己機車緊貼路旁,沒有阻礙到交通,因此向法院請求撤銷原處分。

而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認為,執勤員警依據民眾所檢舉提供的照片依法舉發,且余女確實停靠紅線無誤,因此認為開罰並無錯誤。而法院則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中只要是有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臨時停車可不受3分鐘的限制,不過余女當時並無在車上及車邊,無法立即行駛,因此不屬臨時停車,認為余女違規停車。

紅線 停車罰款

法官認為余女當下狀態,不符合臨時停車條件。(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到了最後判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儘管余女確實已違規停車,但是為了到托嬰中心接還未滿1歲女兒,且機車緊靠路旁,並沒有妨礙到人車通行,因此符合違規情節輕微免予舉發,判余女免罰,4張罰單全撤銷,全案仍可上訴。

許多車主應該遇過在路邊停車時會壓到紅線的狀況,這樣到底算不算是紅線違停?要壓到多少才不算是紅線違停呢?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只要車輛前或後懸停在禁止臨時停車標線(紅線)標示禁止臨時停車範圍,就是違規停車,最高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處罰鍰新臺幣1,200元。

紅線 停車罰款
▲若車輛前/後懸停在紅線處,車主即可能因為違規停車而遭罰1200元。(圖片來源/新北市交通局,以下同。)

日前新店一位車主表示,他的汽車僅1/3的車身停在紅線上,警方便以車輛違停拖吊,認為明顯不符比例原則;但經法院檢視相關物證,認為違規事實明確,原告車頭部分明顯停在紅線上,因此判決車主敗訴。

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車輛停放時,其車體的前/後懸部分若在紅線標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即屬違規停車,並不依車身所占紅線的比例來界定有無違規,同時提醒所有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不然恐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處罰鍰新臺幣1,200元。

交通法規修法一直都是網友、鄉民的熱門討論話題,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紅線違停事件沸沸揚揚,關注公眾人物議題同時,你知道紅線違停怎樣可以勸導代替舉發?紅線違停罰多少?從時事來認識法條修正有哪些影響,紅線違停檢舉怎麼做?交通法規知多少懶人包一次看!

紅線違停檢舉方式

大家平常關注交通法規,民眾可以透過紅線違規檢舉來維護自身權益,但用路人也很怕遇到檢舉魔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2021年12月修正通過,民眾交通違規檢舉的範圍,從以前的63項減少為46項,最常遇到的「紅黃線或人行道違停」4月起不再受理一般檢舉,但如果是在交岔路口或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併排停車等等,還是可以接受紅線違停檢舉,其他狀況如果阻塞道路易造成事故,民眾可以選擇打110請員警到場處理。

紅線違停罰多少?

不管是警察取締還是民眾檢舉,紅線違停罰多少是大家最關心的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紅線違停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什麼是勸導代替舉發?

什麼是以勸導代替舉發?當違規停車的情形沒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情節輕微符合交通法規,警察可以依照不同狀況進行判斷,就算是紅線違停,依法能以勸導代替舉發。就像很多人在被警察攔下來的時候,都會說明自己不慎違規停車的原因,希望警察可以斟酌給予勸導就好,不要開單取締違規停車,那怎樣算違規停車?臨時下車買東西可以嗎?紅線違停多久算違規?

紅線違停多久會被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各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紅線違停能以勸導代替舉發嗎?

對於違規停車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下列規定者,得依法施以勸導代替舉發:

1、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上述第55條之情形,惟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2、深夜時段(0至6時)停車,有上揭第56條之情形。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3、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送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上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

由此可見紅線違停是有以勸導代替舉發的可能,但實際情形會因警察的現場判斷而有所斟酌,民眾在遇到紅線違停時不要隨意妨礙公務阻擋警察執法,好好說明情事有可能以勸導代替舉發,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紅線違停爭議,也是因為開單與否、警察職權而有許多討論,在關注公眾人物時也可以藉此來了解自身權益,不過當然還是希望大家多急都先把車輛安全停妥,再下車辦事才不會遇到爭議,保障自己也是維護用路人的權益!

「按內政部警政署92年10月21日警署交字第0920149705號函釋(下稱警政署92年10月21日函釋)之說明:「依道交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項規定:『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按其意旨車輛停放在劃有禁止停車線之路段時,其違規事實即已存在;是以,無論車輛停放位置係道路範圍內側或外側,或其車體之前(後)懸部分,占用禁停標線長度多少,與違規行為之成立無關;倘車輛停於道路範圍內,遵守前列相關規定辦理,則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虞。」上揭函釋意旨,係交通主管機關基於職權對於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項規定所為之技術性、細節性闡釋,且未違反上揭法律規定之立法意旨,本件自得予以適用。」

紅線 停車罰款
紅線 停車罰款
紅線上不能停車

 

紅線停車 罰鍰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第1款規定, 紅線停車罰鍰 在2022年可處新台幣600元~1200元的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第1款: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紅線 停車罰款
紅線 停車罰款
紅線停車可處600元~1200元罰鍰

紅線停車 時間?跟黃線停車時間有何不同?

 

要注意唷,紅線停車跟黃線停車不同,在紅線上,原則上是「24小時都不能停車的唷!

 

所以,就算是晚上,還是不能在紅線上面停車唷!

 

(延伸閱讀:黃線停車時間? 黃線停車罰款?【保護荷包】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3款:

「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項第1款: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

「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公分為度。

本標線為紅色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一○公分。

本標線得加繪紅色「禁止臨時停車」標字,三○公分正方,每字間隔三○公分,沿本標線每隔二○公尺至五○公尺橫寫一組。

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廿四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紅線停車檢舉?

看到別人在紅線違規停車,現在還能像以前一樣對 紅線停車檢舉 嗎?

由於檢舉違停案件過多,造成政府警力為處理此類案件疲於奔命,所以2021年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後,已經不開放民眾對於紅線停車檢舉。

此新制上路後,筆者有觀察台北市的路邊街道,部分路段有違停增加的現象(推測原因:警力來不及開罰、民眾又無法檢舉、停在一般停車格會被收費)。

紅線 停車罰款
紅線 停車罰款
紅線違停不開放民眾檢舉後,紅線違停不知有無因此增加?

 

紅線停車可能造成他人傷亡,自己也要負刑法等責任!

實務上,不時有紅線違規停車因而造成他人傷亡的情況,違停者如果造成車禍,可能要對傷、亡者的本人或家屬負擔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更可能因此構成刑法「過失致死罪」!

違停不但會讓自己的愛車受到毀壞的風險,更可能傷害他人健康、生命,甚至破壞他人家庭,絕對不可不慎!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交訴字第34號刑事判決(紅線違停因而構成過失致死案例):

「按汽車於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汽車於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3款、第112條第1項第9款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係捷盛運輸股份有限公司雇用之司機,平日係以駕駛營業大貨車載送貨物為業,為從事業務之人,其於105年9月12日晚間11時20分許,駕駛營業大貨車臨時停放在臺南市○○區○○路000號前由西往東之路邊,疏未注意汽車停車時,不得佔用道路紅線違規停車,以避免發生危險,致被害人沈金昆騎乘機車行經該處時,亦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自後方撞擊該營業大貨車左側車尾之防捲護欄,沈金昆因而人、車倒地,並受有左側血胸、顱內出血及顱底骨折等傷害,嗣經送醫急救無效而死亡。核被告趙定紘所為,係犯刑法第276條第2項之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

紅線臨停罰多少?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違規停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鍰。

機車停紅線罰多少202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罰款600~1200 (機車600元;汽車900元) 機車期限內繳納為600元;逾30日800元;30 ...

紅線臨停可以多久?

答案: 紅線路段全天皆不可停車或臨時停車,故只要「停止於紅線路段」,無論時間長短、駕駛是否在車上、車輛是否熄火,均屬違規;黃線路段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不可停車,僅可臨時停車

怎樣算停紅線?

那麼紅線路段與黃線路段差別在哪? 禁止停車時間為何?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紅線路段全天皆不可停車或臨時停車,故只要「停止於紅線路段」,無論時間長短、駕駛是否在車上、車輛是否熄火,均屬違規;黃線路段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不可停車,僅可臨時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