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 險 遺產稅

林爸爸日前因癌症往生,申報遺產稅時,家人看著國稅局提供的金融遺產財產清冊上有5筆壽險型保單、3筆投資型人壽保單。奇怪,為何有些人壽保險死亡理賠免遺產稅,而有些理賠要列入遺產呢?心理浮起許多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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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規劃免遺產稅的4大重點

保險的基本精神,是透過保險給付,藉由保險理賠金保障家人未來生活,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所以規劃過程必須注意4大重點,才能免稅而不是漏稅。

規劃重點1、避開稅務機關的尚方寶劍「實質課稅原則」

因人壽保險的死亡保險給付可免遺產稅,稅捐機關為避免保護美意遭到濫用,在109年7月1日發布保險實質課稅8大態樣如下,將涉及相關特徵的保險給付納入遺產總額課稅。

人壽 險 遺產稅

以林爸爸為例,癌症過世前3年(投保時約81歲),陸續以其本人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指定其子為身故保險金之受益人,共投保4筆人壽保險,因為:

(2)繳納保費大部分資金來自售地餘款及向繼承人其子借貸而來。

(3)投保時有高血壓、糖尿病及前列腺癌服藥控制等病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0 年度訴字第 584 號)

符合帶病投保、躉繳投保、舉債投保、鉅額投保、高齡投保等特徵,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保險理賠為林爸爸的遺產。

實務上,實質課稅的8大特徵並沒有明確的數字可供判斷,例如高齡是75歲還是80歲以上?重病投保是過世前2年還是5年呢?

所以8大特徵並非稅務機關的唯一指標,還需綜合被繼承人投保行為、金額、繳費方式及經濟狀況等整體判斷。因此申報遺產稅時,稅捐機關要求附上:要保書、契約書、保單條款、死亡理賠通知書(人壽保險給付)。如果無法通過實質課稅這把尚方寶劍的檢視,保險金的理賠就必須列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規劃重點2、投資型保單的「保單帳戶價值」

林爸爸購買3張「投資型保單的死亡理賠」也需依照實質課稅原則檢核是否需列入遺產。至於投資型保單的「保單帳戶價值」,稅捐機構根據要保書、要保書及保單重要事項告知書所載,確認要保人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是以投資理財為主要目的,所以「保單帳戶價值」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規劃重點3、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必須為同一人

金融遺產財產清冊上的保單A:要保人是林爸爸,被保險人是林媽媽。雖然被保險人林媽媽健在,保險公司並未理賠身故保險金,但保單也是有價證劵。金融遺產財產清冊列出,要保人林爸爸過世當日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及保單借款金額,讓納稅人減除後申報。

如果當初保單A的要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林爸爸,就不會發生要保人身故,保單價值準備金變成遺產的情況。

規劃重點4、身故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當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理賠就會列入被保險人的遺產計算並課遺產稅,安排指定受益人是很重要。

多數人都會將配偶或子女指定為受益人。有不少案例是夫妻同時出遊死亡,因建議指定受益人不要只填一位,最後的順位再寫上「法定繼承人」。避免法定繼承人在領取保險金時面臨申報遺產稅的問題。

保險可將應稅資產轉為免稅資產,並預留稅源,是財富傳承的最佳分配工具之一。規劃過程,建議諮詢專家避免踩坑,讓財富傳承更順利。

作者介紹|廖嘉紅

擁有退休理財顧問(RFA)執照、國家級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雙證照。

超過20年保險經紀人經歷.個人投資與管理不動產資歷超過10年。

專業項目:全方位風險規劃、安心退休計畫、傳富諮詢。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方格子(原標題:家人離世的保險理賠,為何有些要課遺產稅?不想被多扣稅,必須留意4大重點)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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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今年40歲,是一名保險業務員。上個月小明媽媽過世,因為爸爸有幫媽媽投保一張增額型壽險,受益人是小明,因此媽媽過世後,小明有領到一筆身故保險金。沒到一個月後,爸爸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單,要他補繳贈與稅,便向小明詢問,小明聽完也一頭霧水,因為跟他的認知有落差。(編按:原文刊載於2019年12月,相關免稅額與情境以當時為主,本文旨在保險觀念分享)

小明憤憤不平說:「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項規定,有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不必計入被繼承人之遺產,我們也沒有觸犯實質課稅原則,沒有遺產稅的問題;而雖然要保人跟受益人不同人,但身故保險金沒有超過3,330萬元,不用申報最低稅負,想不透怎麼會多了一個贈與稅呢?」

APPC中華民國個人財產規劃人員協會祕書長吳鎔任說,小明爸爸是要保人、媽媽是被保險人、小明是受益人這樣的安排,會有以下3種稅負問題:

1.遺產稅:若爸爸先過世,因保單屬於要保人的遺產,該保單須以死亡當天的保單現金價值計入爸爸的遺產總額課稅。

2.贈與稅:若被保險人媽媽身故,小明領取身故保險金後保單契約就此結束,但保單是要保人的財產,等同是爸爸透過保險把錢贈與小明,已構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之贈與行為,該筆身故保險金應計入贈與總額申報,若爸爸當年度其他的贈與金額,合計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爸爸必須在30日內主動申報贈與稅,若未主動申報,經查獲將連補帶罰。

3.所得稅:民國95年元月後簽訂的保險契約,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的人壽保險,受益人領到的保險給付若超過3,330萬元,超過的部分要計入受益人當年度的個人基本稅額計算稅負。若小明到的身故理賠金,超過3,330萬元,超過的部分要併入小明當年度的個人基本稅額計算所得稅。

吳鎔任說,實務上,身故保險金會超過3,330萬元的人不多,因此在不考慮有最低稅負的前提下,只要「要保人跟被保險人同一人,再指定受益人」,這樣的安排就不會有贈與稅及遺產稅的問題。

本文經由Smart財經好讀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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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瑞瑾 圖/Shutterstock

編按:為了節省遺產稅,有些人會透過買保險來傳承資產。但要如何才能真正達到目的,不會誤踩國稅局的地雷呢?光是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的填寫就很重要,還有哪些重點須留意?

以保單規劃傳承,既能節省遺產稅又可完整過繼資產。不過,投保時有許多眉角需要注意,像是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如何安排,又有哪些情況會被國稅盯上,有5大核心問題務必留意,千萬別節稅不成反被罰!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必須為同一人

遺贈稅法規定,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都是被繼承人,而且身故保險金有指定受益人的壽險保單,可以不用計入遺產總額

依照條文規定,只要父母在生前投保壽險,並把受益人填寫為自己的小孩及配偶,如此一來保單價值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可以達成無痛移轉目的。

不過,許多民眾為了保障家人,會以自己為要保人、家人為被保險人投保,直到後來才發現這樣安排會有遺產稅問題,便急著變更要保人。如果保單價值逾220萬元,超出部分會被課徵贈與稅,就算未超過220萬元,未來也可能有遺產稅問題。

二、受益人記得填「法定繼承人」

填寫受益人沒有問題,民眾都會填寫至少一名最想照顧的家人,又或是將配偶、子女一一列出,但無論填了多少人,都別忘記最後再加上「法定繼承人」。

有些時候意外來得措手不及,很可能被保險人(=要保人)、受益人因故同時去世,又或是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離開,這時候如果受益人欄位沒有填寫「法定繼承人」,這筆保單就是「無指定受益人」的保單,會變成遺產納入課稅範圍

三、留心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

為了避免納稅義務人在不久人世之前,透過鉅額保單進行資產移轉,並藉以避稅,國稅局針對投保人壽保險設有「實質課稅原則」,審核保單投保動機。

要是有重病或帶病投保、躉繳保費、舉債投保、高齡投保、短期或密集投保、鉅額投保,保險給付低於(或等於)已繳保費等特徵,國稅局就會認定民眾有意透過保險避稅,屆時不僅保單價值會被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甚至可能背上一筆罰鍰。

四、趁早規劃,若死亡前2年變更要保人仍要扣遺產瑞

國稅局允許民眾合法節稅,主要有二種方式,一是配偶相互贈與財產可免稅,二是每年有贈與免稅額220萬元。但為了防止民眾規避遺產稅,又規定贈與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7類特定親屬的資產,都要納入遺產總額計算

7類特定親屬包含:

  1. 配偶
  2. 直系血親卑親屬
  3. 直系血親卑親屬的配偶
  4. 父母
  5. 兄弟姊妹
  6. 兄弟姊妹的配偶
  7. 祖父母

針對這些對象的贈與行為,即使贈與時不需要計入贈與總額或是免稅,但只要被繼承人在贈與後的2年內死亡,死後這些財產仍需併入遺產總額申報。

保單價值屬於要保人的資產,若死亡前2年將保單變更要保人給上述7類特定親友,也會被認為是財產贈與,要小心也會惹上遺產稅麻煩。

五、保險金超過3330萬元的部分,受益人記得併入申報所得稅

受益人和要保人非屬同一人的人壽保險和年金保險中(不含健康險和傷害險)屬於「死亡給付」部分,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不超過3,330萬元的部分免稅。

也就是說,受益人領到的死亡給付要是超過3,330萬元,扣除3,330萬元後的餘額,要記得和海外所得、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等項目,一起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徵所得稅

無論如何,想要做好傳承規劃一定得「盡早安排」,否則就算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設定得宜,但只要踩到2年內變更要保人、實質課稅原則等地雷,所有的規劃將徒勞無功。

不想遭國稅局盯上,除了早點開始準備,找到專業的保險人員協助也很重要,尤其保單金額龐大的申報案件,更會被國稅局加強核查,民眾在投保時更需要謹慎。

(本文轉載自好險網,原文標題為〈國稅局超會抓!一文解析買保單「5大NG行為」 被盯上等著交重稅〉)

20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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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要繳遺產稅嗎?

也就是說,不論所指定的受益人是否為法定繼承人,在被保險人身故後,受益人就取得的身故保險金請求權,是基於保險契約所產生,不但與《民法》繼承無關,縱使該保險給付被國局核定應列入遺產,也不影響受益人請領保險金的權力。

保險金屬於遺產嗎?

沒有受益人時,保險金屬於遺產的一部分 原則上被繼承人一切財產上的權利,都是繼承的標的,不論全體繼承人有沒有辦法協議分割,或將來必須走到法院進行裁判分割,辦理遺產繼承時一個最初、最重要的步驟,就是必須先清查被繼承人的所有遺產

如何用保險規避遺產稅?

❶ 躉繳投保,就是一次繳清保費;.
❷ 高齡投保,例如超過70歲,仍積極地購買壽險;.
❸ 帶病投保甚或重病投保;.
❹ 短期投保,特別是在死前三年內所投保的保單,都很容易被認定是為了規避遺產稅而投保;.
❺ 密集投保,特別是在兩、三年內就累積投保兩張以上的保單;.

保險受益人要繳遺產稅嗎?

規劃重點4、身故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當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理賠就會列入被保險人遺產計算並課遺產稅,安排指定受益人是很重要。 多數都會將配偶或子女指定為受益人。 有不少案例是夫妻同時出遊死亡,因建議指定受益人不要只填一位,最後的順位再寫上「法定繼承人」。 避免法定繼承人在領取保險金時面臨申報遺產稅的問題。